总经理意见 董事长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其它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公司档案是指在从事生产、经营、研究、管理以及其它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图像、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必须重视和健全档案工作,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予以保证。
第四条 立卷归档以我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产生的文件材料为主,须将反映本部门、本公司职能活动所产生的具有长期和重要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与这类文件有密切联系的社会机构的来文)作为立卷归档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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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每年6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立卷归档工作;某一项目完成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章 档案类目 案卷编号
第六条 档案分类视文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全宗、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全宗区分,然后依文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
第七条 如因文件类型较多、三级分类不够应用时,须在第三级之后增设第四级“细类”。
第八条 同一“小类”的文件以装订于一个卷宗为原则,并赋予一个案卷号,一个全宗内不得有相同的案卷号。如文件较多,一个卷宗不够时,可以两个以上的卷宗装订,并于案卷号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同一案卷号后不得有相同的卷次号。
第九条 案卷索引表中的档案号的表示方式如下 X1—X2—X3—X4
其中X1为全宗代号,X2为小类号,X3为案卷号,X4为卷次号。 第十条 《档案分类编号表》确定了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立卷类目。 第十一条 立卷类目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第三章 平时归卷
第十二条 公文承办人员须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保存的文件材料搜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行政部门整理归卷,专业性文件材料(财务、人事、审计方面的)交相关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 行政部门对文件进行点收后,按照“案卷类目”条款,将文件材料放入平时保存的文件盒内,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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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案卷整理 目录编制
第十四条 案卷装订应以符合卷内文件书写格式,保证卷内文件材料完整以及便于查考为原则。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部门须编制完整的《卷内文件目录》、《案卷索引表》、《分类文件目录表》,在向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时,一并上交。
第五章 调卷
第十六条 员工因业务需要调阅档案时,应填写《档案调阅申请单》,并经审批。在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免填《档案调阅申请单》。
第十七条 档案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无误后,档案立即归入档架。《档案调阅申请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
第十八条 《档案调阅申请单》以一单一案为原则,借阅时间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形需延长,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
第十九条 调卷人对于所调阅档案,不得抽换增损。
第二十条 调阅的档案应与经办业务有关,如需调阅与经办业务无关的案件,须经行政部门主管同意。调阅设定密级的档案,必须呈请总经理批准。
附件
《档案分类编号表》 《卷内目录表》 《备考表》 《案卷索引表》 《分类文件目录表》 《档案调阅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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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分类编号表
1、公司档案序列编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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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分类深度设二级类目,范围分九大类,65个子目,具体类目及分项内容与代码为:
A 行政管理(A为大类代码,下同)
A1 规章、制度、办法、守则(失效件在原件上加盖失效印) A2 文件(按收发日期顺序编排) A3 战略规划
A4 目标管理(含年计划、目标责任状、月计划、总结、经营分析等) A5 企业文化建设(画册、内部报刊、媒体报导等) A6 监察、审计与处分、处理
A7 各类项目方案(可研报告,市场调查、分析、预测等) A8 公司各种证照,公司设立、变更资料 A9 公司财产 A10 诉讼 A11 其他
B 合同(协议)
B1 项目合同(含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管理等) B2 劳动人事合同(失效件加盖失效印、标准时间) B3 购销合同
B4 工程合同(含设计、施工、监理等) B5 营销合同(含广告、宣传等) B6 商品房销售合同 B7 公司物业租赁合同 B8 其它合同
C 人力资源
C1 工资福利、劳动保险
C2 员工档案(入职资料、考评、任免、奖惩等)
C3 人力资源信息库(注:不作明确分类,但归档应分类集中) C4 员工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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