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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谐家园举报材料的回复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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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谐家园举报材料的回复

南阳市房产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接到贵中心转来的举报材料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收集证据,现把涉及到的问题或了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关于燃气初装费问题:

据查:南阳市2010年11月16日后,确实已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开发企业和个人,取消了燃气初装费和供热入网费。但热力庭院管网和户内设施建设费用仍由开发商据实和购房者依据工程造价在合同中约定。

2015年8月1日以后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规定,天然气工程设计安装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工程设计安装费依据工程造价据实由双方协议收取。

当年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工作人员知识面不宽,把业主应该交的热力庭院管网和户内设施建设费用,习惯写成了“初装费”,其实现在还有这种叫法,只是已不同于早前的“初装费”了,这可能是引起纠纷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现在统称叫“接驳费”。接驳费即指为终端用户安装燃气管道装置所收取的费用,也称安装费、接口费,以接口为单位计收;接驳费的收取并没有统一标准,价费高低亦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接驳费收取乱象丛生。

那时,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了所谓的“初装费”后出现了变故,资金链断裂,无力在支付代燃气公司收取的这部分费用,最后还是我们永安物业替还的,燃气公司开具的名称已经改成“建筑服务和燃气安装”了,由如下发票复印件为证:

二、关于不和业主单独签订合同及设施不完善,消防等不验收的问题

和谐家园位于南阳市信臣西路以北,为南阳市凯胜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规划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成9栋、10余万平方米,第二期规划10栋楼,尚未建设。2015年3月1日,凯胜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将第一期1、2、3、4、5、6、7、9、10等9栋楼交付给1012户购房人。交房前凯胜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其下属单位--南阳市凯盛物业服务公司承接该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2024年1月1日前,我市未实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在具体实践中,市、县(区)监督部门主要是把控住宅物业的前期物业管理必须有物业服务企业承接,而且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只是提倡建管分离,而非强制必须建管分离,即“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因此,凯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和谐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给其下属单位凯盛物业服务公司并不违反上述规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应当是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商,并非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当了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如不认可其中条款,可以选择不买房。如购房者选择买房,则可视为其已经认可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至于我物业公司是否与业主另外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际上并不影响其收费的合理性。

2016年年底凯胜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梁东升(同时也是南阳市凯盛物业服务公司的法人)去世,凯胜物业服务公司自身无力再行垫支电费,而且当时该小区仅入住300余户,而且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在此情况下,2017年7月1日凯胜房地产开发公司决定放弃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并委托南阳市永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前期物业管理义务,这也合理合法。

后来,我们向法院起诉了2位长期拖欠物业费和水电费的业主,全都胜诉,而且对方也履行了判决。不但足额缴纳了物业费和水电费,而且也支付了诉讼费和违约金。

因此,举报信上说“直到今天,业主已入住四年,开发商不但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规划设计完善有关设施(人防、消防、垃圾站、垃圾池),也不依法依规办理有关验收(水电气、房屋、消防、人防等)”,与事实不符。

因为除了上面我们证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真实合法外,对于存在的问题(尤其消防),自2015年建成以来,凯盛房地产也已请求消防部门经过多次消防验收和整改,仅防火门就投资十余万元。2024年4月又恰逢国家将消防验收交给了住建委管理,由于交接手续繁杂,也耽误了一些时间。

同时我物业公司也不像投诉说的只知收钱,不办事。而是为此也付出了极大代价。除了做好日常工作外,也尽力处理了许多遗留问题。又额外出资配备了灭火器、增建了车棚、充电桩、增加了防止电动车上楼的设备……所有这一切怎能说不完善有关设施。

另外说不依法依规办理有关验收更是无稽之谈,因为下面小区这些合格的验收报告就是最好的说明。

关于和谐家园举报材料的回复 - 图文

关于和谐家园举报材料的回复南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24年9月4日,接到贵中心转来的举报材料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收集证据,现把涉及到的问题或了解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关于燃气初装费问题:据查:南阳市2010年11月16日后,确实已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开发企业和个人,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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