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民法典》之一
王恩民 棋山镇
关键词:两周岁、八周岁;监护、无效。
未成年人相关权益的体现和保护也是《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部分,《民法典》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究竟有哪些修改和增加,我们借着昨天的六一儿童节,分享如下:
第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应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基本原则。如果已经过了哺乳期的子女,双方就抚养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将该条款进行了修改,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此规定不仅充分考虑到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于年龄幼小和母亲建立起的亲密关系更为紧密;同时,也进一步明确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第二,完善监护制度,扩大了监护人的范围,强化政府的监护职能
民法典规定了,如果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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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8周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在民法总则、婚姻法等规定中进行统一
《民法总则》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由10周岁变更为8周岁,但婚姻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并没有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进行变更,司法实践过程中,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民法典》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统一,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比如说,现在热议的如果未成年人在社交媒体上对主播进行打赏或玩游戏时进行充值,若该未成年人在8周岁至16周岁之间,法院在审理该类型案件时,需要对充值或打赏的行为是否属于与年龄、智力相适应进行判定,如果进行大额或多次,游戏内容或主播平台所播放的内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合,一般应认定为无效。行为人的监护人可以向平台主张要求返还款项。
保障儿童权益,关爱儿童成长,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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