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科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文件 第 0 次修订 标题:包装工艺规范 文件编号:SKV/JS-G-11 实施日期:版号:A 页 码: 1/1 2004.09.01 1阀门成品的包装原则 无论何种方式的包装以保护产品不损坏为原则。 2包装方式
阀门成品的包装材料分麻袋、编织袋和木箱包装。具体采用哪种包装材料按合同规定或由销售部根
据产品品种、规格、数量等具体情况确定。每件包装装入产品的数量不作具体规定,仓库保管员可根据产品大小和重量、运输方式等自行确定。 3包装要求
3.1包装前仓库保管员应按《产品出库单》SY/QP016-01和《最终检验和试验作业
规范》进行交付检验,确
认无误后进行包装。 3.2麻袋或编织袋包装
a单台包装的阀门产品,应装入尺寸合适的袋子,然后用绳捆紧、扎牢;
b麻袋和编织袋外应写明到站、收发货单位、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本批件数。
c阀门出厂时,每台阀门应有合格证,每批阀门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合同规定时),材
料质量证明书,产品说明书(合同规定时)等有关技术文件。 3木箱包装
a阀门装箱前应仔细检查阀门的型号、规格、数量及合格证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b单台产品木箱包装。用于较重、尺寸适中的产品。装箱时用泡沫塑料或其它方法固定,防止产品
串动。
c多台产品木箱包装。用于体积小、重量轻、数量多的产品。装箱时用泡沫塑料或其它软质材料填
充,防止搬运途中产品相互碰撞、串动。
d木箱四周应用铁带封包,防止木箱在搬运中损坏。
e每箱应随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产品检验和试验报告(合同规定时),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规
定时),产品说明书(合同规定时)等有关技术文件,并固定在箱内某一部位。
f木箱外唛头(收货单位地址、收货人、发货单位地址等)应书写整齐,清晰。
修订日期: 旋塞阀、球阀和具有反作用通道的闸阀,在发运中应处于全开位置,除非配有安
全关闭装置。 4 注意事项
4.1楔式闸阀在装运中,应装上隔环(如需要)和填料,装运时紧固填料压盖并留有长度大于规定填料宽度1.5倍的调整余地。
4.2 楔式闸阀、平板闸阀在发运中闸板应处于全关闭位置。
4.3旋塞阀、球阀和具有反作用通道的闸阀,在发运中应处于全开位置,除非配有安全关闭装置。
4.4止回阀在发运中阀瓣应被支掌或被固定。
4.5提供有阀杠加长并不带操作机构的阀门应有一个圆形的封闭空间和阀杆加长用外罩予以保护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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