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绩效监测和测量
4.5.1.1公司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和健康安全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定期的例行监测,为公司环境体系运行结果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客观证据和改进的依据。
4.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监测部门对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和监测;对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体系符合性与适用性进行监控;
4.5.1.3各部门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进行自我监测,并定期向管理者代表汇报; 4.5.1.4行政人事部负责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4.5.1.5使用部门负责对环保测量和监视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5.1.6根据重大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确定监测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对关键特性参数进行监测,并定期评价监测结果,验证其与标准的符合情况;
4.5.1.7记录测量和监视的结果,以利于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相关文件《绩效检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4.5.2合规行评价
4.5.2.1行政人事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和记录,并向管理
者代表和最高管理者报告结果。
4.5.2.2控制工艺和材料,新、扩、改建项目进行环评和安评、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污染事故报告、排污许可证等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污水、饮用水、废气排放、职业噪音、场界噪音、生产现场的光照度等情况、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化学品管理;职业病;儿童和妇女权益的保护;相关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及其他要求符合情况。
4.5.2.3合规性评价可针对单项和多项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文件、记录、对设施的检查、面谈、对项目或工作的评审、常规抽样分析或试验结果、验证取样和试验、设备巡视和直接观察等。
4.5.2.4行政人事部作好记录并保存,编写合规性评价报告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提交管理评审会议。
4.5.3 事故调查、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4.5.3.1对发生的事故和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处理,以消除或降低实际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减 少由此带来环境和健康危害的影响;
4.5.3.2 明确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的责任人与权限;
4.5.3.3 确定事故、事件、不符合项的调查与处理,由管理者代表对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处理;
4.5.3.4 相关部门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安全卫生管理委员会指导实施;
4.5.3.5 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程序文件的更改,应予以记录; 4.5.3.6 实施控制、评审,以确保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执行和有效性;
4.5.3.7 对于重大事故、事件或不符合应及时报告给管理者,并通知有关部门; 相关文件《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5.4 记录控制
4.5.4.1记录包括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记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的记录;内、外部信息交流记录;监测和测量记录;培训记录;运行控制记录;事故、不符合、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记录;事故或紧急情况记录;应急准备和响应记录;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相关方的抱怨记录等。
4.5.4.2规定各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 4.5.4.3记录应字迹清晰,填写及时,内容准确完整; 4.5.4.4记录应规定存放环境,防止变质和丢失,并便于检索; 4.5.4.5规定记录的保存时间;
4.5.4.6记录可作为证实资料,经一定的程序可提供有关部门、相关方、顾客查阅; 相关文件《记录控制程序》 4.5.5 内部审核
4.5.5.1验证开展的各种环境和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和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符合标准的要求,以及确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5.5.2由行政人事部策划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此时应考虑到相关部门或场所运行的环境和危险因素的重要性和以往审核的结果。管理者代表任命内审组长,内审员应经过培训,
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不能审核有直接责任的活动;
4.5.5.3各部门按照内审计划作好内审准备,积极配合内审小组的工作,对内审中开出的不符合报告进行确认,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按期完成;
4.5.5.4每次审核结果都要形成报告,由管理者代表向总经理报送。 4.5.5.5内审小组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并做好记录。 4.5.5.6内部审核报告和记录由质部进行统一管理,作为公司管理评审的输入。
4.5.5.7内部审核,每年不少于一次,且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审核必须覆盖体系所涉及的要素、部门、场所、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如出现严重环境污染、相关方强烈抱怨及组织机构本身有较大的变化时可追加内审次数。
相关文件《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4.6 管理评审
4.6.1定期对环境和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6.2管理评审每年不少于一次;
4.6.3环境和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合规性评价的结果;来自外部相关方的交流信息;公司的环境和健康安全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以往管理评审的后续措施;客观环境的变化;包括与公司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改进建议;
4.6.4管理评审的结果须形成文件,应包括为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而作出的与环境和健康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它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4.6.4管理评审中提出改进和改善要求,由管理者代表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相关文件《管理评审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