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运输系统安全管
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电机车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电机车运输规定是根据《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矿山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电机车应有完整的安全装置,铃、灯、防护罩、制动闸、联接器和漏电及电路保护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得运行。
2、开车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发出信号,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线路。
3、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各种信号、听从指挥,严禁酒后开车,电机车运行时,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4、严禁开快车。遇弯道、出硐、施工地点或前方有人时,要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
5、电机车运行途中掉道,应立即发出信号,处理人员必须选择安全位置及联系信号,并统一指挥进行处理。
6、电机车必须额定牵引、运输不得超载、超宽、超长。
7、机车运送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爆破物品运输规定。
8、机车运送人员必须在开车前,认真仔细检查连接器、制动器及部件的完好,车内严禁易爆、易燃及货物混装,严禁中途扒车。
9、电瓶车两头严禁站人,以防挤(撞)伤。
10、卸渣时,停车场,调头处应设有挡车防护设施,以防掉道。
11、经常检查,保持机车清洁,做好文明开车,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刹紧车闸,停车在安全线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标志。
12、轨道的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驶速度1.5m/s以下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7倍;
(2)行驶速度大于1.5m/s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
(3)轨道转弯角度大于90°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
(4)对于带转向架的大型车辆(如梭车、底卸式矿车等),应不小于车辆技术文件的要求。
13、使用电机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爆炸性气体的回风巷道,不应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2)高硫和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应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
(3)每班应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过电流保护装置;
(4)电机车司机不应擅离工作岗位;司机离开机车时,
应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
14、电机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不应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2)列车制动距离;运送人员应不超过20m,运送物料应不超过40m;14t以上的大型机车(或双机)牵引运输,应根据运输条件予以确定,但应不超过80m;
(3)采用电机车运输的主要运输道上,非机动车辆应经调度人员同意方可行驶;
(4)单机牵引列车正常行车时,机车应在列车的前端牵引(调车或处理事故时不在此限);
(5)双机牵引列车允许1台机车在前端牵引,1台机车在后端推动;
(6)列车通过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前方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应减速并发出警告信号;
(7)在列车运行前方,任何人发现有碍列车行进的情况时,应以矿灯、声响或其他方式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运行前方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8)电机车停稳之前,不应摘挂钩;
(9)不应无连接装置项车和长距离顶车倒退行驶;若需短距离倒行,应减速慢行,且有专人在倒行前方观察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