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的对象
(一)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二)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三)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四)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五)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
(一)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专科,先抢救后交费。
(二)在急诊科抢救的病人,接诊医师决定是否开通绿色通道,由接诊医师在相应的医疗单据上加盖“绿色通道”专用章,与普通患者相区别。
(三)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四)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绿色通道”专用章识别,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三、绿色通道的实施
(一)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登记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
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查核。
(二)重大医疗抢救或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及行政总值班,由医院领导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三)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报告工作。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一、绿色通道的对象(一)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等患者的急诊处理。(二)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三)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四)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五)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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