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公 章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甲方)接受 (乙方) 定向培养的 (丙方)为2016 年 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即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
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经三方商议,签定并自愿遵守本协议。
一、 甲方按招生规定负责录取丙方,并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做好硕士研究生培养。 二、 定向培养期间,甲方负责丙方的培养、管理、毕业和奖惩等工作。如丙方因违
反校规或其它原因不能毕业或未授予学位,责任由丙方承担。
三、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只带党团组织关系,其在校学习期间工资关
系、人事、户口、档案等均在乙方,福利待遇及相关保险等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四、 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学费为每学年8000元,支付方由乙、丙双方协商
确定。
五、 丙方毕业时甲方直接将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团组织关系转交乙方。 六、 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
乙方人事部门 ( 乙方)负责人签章: 定向培养研究生(丙方)签章: 注:乙方人事部门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 章 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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