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研究生延长修度年限申请流程
同济大学研究生延长修读年限申请流程 1.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2.5-3年(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修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3年,修读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直接攻博研究生4.5年(医学直接攻博研究生5年),修读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2. 延期申请必须在注册期失效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
在最长修读年限内的研究生可每次申请不超过一年的延期,提交主管院长审定;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的研究生每次申请的延期最长半年,须经学科专业委员会和学位分委员会审查后提交主管院长审定。
培养单位审定后的延期报告可通过OA系统或以蓝头文件的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3. 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的延期申请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提供证明材料) 1) 论文质量的期待学位论文确认为有可能成为全国或上海市优秀学位论文; 2) 论文即将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双盲预评审意见为通过,硕士论文已完稿并可立即进入答辩程序; 3) 不可抗力原因。 4. 申请流程和申请表分别见附图和附表。
5. 未按上述手续办理延长修读年限申请的研究生,在
超过允许的修读年限后,将自动终止学籍,予以结业或退学处理。
6. 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的博士生退学后,若其在退学前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可在原专业申请博士学位。
具体要求和办法按照同济大学超期博士研究生管理规定(同研[2008]133号)执行。
研究生提出申请 导师签署意见 学科专业委员会审查 学位分委员会审查 培养单位审查 研究生院审批 是否超过最长修读年限 是 否 结果反馈 附同济大学研究生延长修读年限申请流程图 同济大学研究生延长修读年限申请表 研究生姓名 学号 专业 所在院、系 攻读学位 导师 学位论文 题目 研究生延长修读年限申请(阐述申请延期的具体理由和延期后的工作计划,200字以内) 签名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对申请延期理由的评价和对下一步工作进展的承诺,100字以内) 签名 年 月 日 学科专业委员会意见(超过最长修读年限时,方须填此栏) 学科专业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位分委员会意见(超过最长修读年限时,方须填此栏) 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培养单位意见(含单位审查结果) 分管院长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审批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