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防洪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或参加本部生产调度、安全生产会议,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对职工遵章守纪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使经理的安全职责,检查、督促项目安全执行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关系。
(3)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主持召开经理部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标准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措施,督促并指导职工严格按照工艺、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施工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责令其改正或停止作业。
(4)经理部属下施工队长职责
施工队长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确保项目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防洪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及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召开该项目安全生产会,研究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项目职工进行安全培训,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广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在管理好劳动安全、施工区通道安全及“三防”等工作的同时,协助搞好机械设备、消防安全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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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经理部领导班子推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停止作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查出的隐患应责成班组立即整改,班组整改有困难时,应立即报告经理部领导,采取措施并督促整改。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协同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搞好本部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项目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协助机械、火灾事故的查处。参加安全生产和技术交底会议,定期或随时向经理部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与台帐。负责做好每年洪水的信息收集或对外联系,为防洪提供可靠信息。努力学习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业务知识;当好项目领导安全生产的参谋和助手。
(6)项目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对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认真执行本经理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艺,检查督促本班组成员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班组需坚持班前安全生产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安全交底,经常对班组工人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全面了解本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班组发生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并组织本班成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不得隐瞒事故。在施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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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现设备、作业环境存在严重隐患,应停止作业,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立即组织排险或向领导报告。及时表彰本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人原始记录,作为工人考核、评优选模、晋级奖励的条件之一。
7.2 安全教育与培训
1、经理部要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工具,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对全员的专门安全知识、法规教育,一年不少于2次,一次不少于24学时。
2、凡新参加施工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学徒工、民工等)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由公司统一命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岗前教育合格证”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岗前安全教育由人事劳动、安全人员协同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为3天。
3、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爆破工、机动车辆船舶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工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市一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持有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工作,由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危险场所有警示、行人必经处有醒目的安全生产标语和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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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安全检查
1、经理部每月15日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经理、副经理或支部书记亲自带头,组织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专项和全面安全检查。经理部属下项目每月10日、25日组织安全自检,由施工队长主持。
2、安全检查的内容重点以上级颁发的“安全评价检查表”为准。特别要把易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触电’‘机械伤害’‘火灾’事故的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3、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做到“三定”及时整改,并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检查反馈制度”。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有关部门要制定整改计划,若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必须采取可靠防护或停止作业。
7.4 安全纪律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从事其他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用火。
2、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按规定正确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岩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高跟鞋和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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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施工现场行人,必须走人行通道或人梯,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悬梯和吊钩。铲斗,不得私自离合、乱开电源开关和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不得将无关人员带人施工现场。
5、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警戒区域,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7.5 班组安全管理
1、班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经理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3、上班前,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进行安全交底讲话,要交待清楚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预防措施等;班中要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
4、班组作业中,各成员要互相关照和监督,做到“三不伤害”。及时维修保养各类机具,确保安全有效。分类清理堆放各类材料,不妨碍交通和操作,不把建材、垃圾扔在安全网内或随意抛掷。
7.6事故调查及处理
1、项目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施工队长和经理及有关领导。队长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按系统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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