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
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结合诊所实际,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 组织管理
(一) 诊所所有人员均为防治工作小组成员,所长负总
责,临床 医生为直接责任人。
(二) 内科医师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接受
区疾控中心的指导和监督。落实传染病登记和疫情报告制度。
二、 疫情报告制度 (一)
按要求建立疫情管理、报告制度,专人负责疫情
报告工作。
(二)
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必须按规定程序
及时报告, 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
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便于传染性疫
情的发现、收集和报告,凡确诊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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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要在门诊工作日志上登记患者的病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做好相应处理,及时将疫情报告区疾控中心。
(四)
若发现疑似甲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
病性禽流感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人,应在2小时内送上级医院确诊。对其他有条件确诊的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对疑似病人应及时送上级医院确诊。
社会监督制度
1. 设立社会监督电话或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登记。 2. 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3. 实施以下公开制度: (1) (2) (3) (4)
上岗人员必须佩带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公布主要检查、治疗及常用药品价格。 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药剂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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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所长领导下工作。
2. 进行药品调配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谨差错事故。 3. 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工作,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 检查毒、麻、限制、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及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5. 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处方书写制度
1. 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例记载相一致。 2.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 处方一律用钢笔、碳素笔、黑色墨水书写。
5. 处方一律用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
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6. 年龄必须写实际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7. 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8.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
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9. 特别情况需超剂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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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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