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测财字[2002]3号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测绘工程产品价格行为,保护测绘工程产品生产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1]94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 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
国家测绘局 二OO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国家计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
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测 绘工 程 产 品
国家测绘局 颁布
二○○二年一月
价 格
见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文
目 录
(一)说 明 …………………………………………………………………………………………………………………………………………………(2) (二)大地测量 …………………………………………………………………………………………………………………………………………………(5) (三)摄影测量与遥感 ……………………………………………………………………………………………………………………………………………(11) (四)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 …………………………………………………………………………………………………………………………………(18) (五)地图编制 ……………………………………………………………………………………………………………………………………………………(19) (六)地图数字化 …………………………………………………………………………………………………………………………………………………(23) (七)数字化数据入库 ……………………………………………………………………………………………………………………………………………(26) (八)界线测绘………………………………………………………………………………………………………………………………………………………(28) (九)工程测量 ……………………………………………………………………………………………………………………………………………………(29
说 明
一、为规范测绘工程产品价格,保护测绘工程产品用户和测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测绘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测绘工程产品的特点,制定《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二、本价格适用于国内测绘市场上发生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行为。
三、本价格由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地图数字化、数字化数据入库、界线测绘和工程测量价格组成。分别按三种困难类别制定相应的价格。
四、因特殊要求增减工作内容,其价格按本“说明”栏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地形图比例尺 分幅方法 实地面积(平方公里) 图上面积(平方分米) 说 明 1:1000000 1:500000 1:250000 1:100000 1:50000 1:25000 1:10000 1:5000 纬差4°、经差6° 纬差2°、经差3° 纬差1°、经差1.5° 纬差20'、经差30' 纬差10'、经差15' 纬差5'、经差7'30″ 纬差2'30″、经差3'45″ 纬差1'15″、经差1'52.5″, 50×50厘米矩形分幅 1600 400 100 25 6.25 22 22 23 16 16 16 25 25 1:2000 1:1000 1:500 50×50厘米矩形分幅 50×40厘米矩形分幅 50×40厘米矩形分幅 1.0 0.2 0.05 25 20 20 五、有关测绘工程产品的图幅标准面积按下表执行
六、测绘工程产品价格调整系数按下表执行
系数名称 1.高寒、高温、 高原系数 2.特区系数 3.带状系数 系 数 6% 12% 30 (15) % 标准幅价格×1.3 适用范围 凡在高寒(≤—10℃)、高温(≥35℃)、高原(海拔≥2000米)地区进行野外测绘作业时,按本系数增加价格。 在经济特区进行野外测绘作业的,按本系数增加价格。 图上宽度≤1分米(1分米<图上宽度≤2.5分米)的1:500—1:10000比例尺带状地形测绘,按本系数增加价格。 测区面积不足1幅的1:5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按本公式计算价格。 4.小面积系数 5.修测系数 6.面积系数 (修测面积÷标准面积)×标准幅价格×1.3 1:5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修测,按本公式计算价格。 (实际面积—标准面积) ÷标准面积×0.8 实际图幅面积比标准图幅面积增加(减少)部分,按本系数相应增加(减少)价格。
七、为保护测绘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确保测绘工程产品质量,测绘工程产品合同价格可在本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10%。 八、本价格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价格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