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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增值税相关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无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有,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项 目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销售额 应税劳务销售额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免税劳务销售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税额计算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应抵扣税额合计 实际抵扣税额 应纳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应纳税额减征额 应纳税额合计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本期已缴税项 ①分次预缴税额 税款缴纳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缴税额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未负数) 其中:欠税税额(≥0) 本期应补(退)税额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18(如17<11,则为 17,否则为11) 19=11-18 20=17-18 21 22 23 24=19+21-23 25 26 27=28+29+30+31 28 29 30 31 32=24+25+26-27 33=25+26-27 34=24-28-29 35 36 37 一般货物及劳务 本月数 —— 申报人声明 本年累计 —— —— —— —— —— —— —— —— 所属行业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栏 次 注册地址 营业地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电话号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本月数 —— —— —— —— —— —— —— —— —— —— —— 本年累计 —— —— —— —— —— —— —— —— —— —— —— —— —— —— —— —— ——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38=16+22+36-37 如果你已授权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授权声明 (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人,任何与本 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名:
—— ——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 报,我相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主管税务机关: 接收人 接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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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 应税货物 项 目 栏 次 份数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普通发票 未开具普通发票 小 计 纳税检查调整 合 计 1 2 3 4 5=1+2+3+4 6 7 ―― ―― ―― ―― 17%税率 销售额 销项税 份数 ―― ―― ―― ―― 13%税率 销售额 销项税 份数 ―― ―― ―― ―― 销售额 销项税 份数 ―― ―― ―― ―― 销售额 销项税 应税劳务 小 计 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 项 目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普通发票 未开具普通发票 小 计 纳税检查调整 合 计 8 9 10 11 12=8+9+10+11 13 14 栏 次 份数 ―― ―― ―― ―― 6%征收率 销售额 销项税 ―― ―― ―― ―― 份数 4%征收率 销售额 销项税 ―― ―― ―― ―― 份数 小 计 销售额 销项税 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项 目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开具普通发票 未开具普通发票 合 计 15 16 17 18=15+16+17 栏 次 份数 ――― ――― 免税货物 销售额 ――― ――― 销项税 份数 ――― ――― ――― 免税劳务 销售额 ――― 销项税 ――― ――― ――― ――― 份数 ―― ―― 小 计 销售额 销项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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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 项目 (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二)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 其中:17%税率 13%税率或扣除率 10%扣除率 7%征收率 6%征收率 4%征收率 (三)期初已征税款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合计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份数 ———— 金额 税额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项目 本期进项税转出额 其中:免税货物用 非应税项目用 非正常损失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 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未经认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栏次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份数 金额 税额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 项目 (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二)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 其中:17%税率 13%税率或扣除率 10%扣除率 7%征收率 6%征收率 4%征收率 栏次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项目 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期初已征税款挂帐额 期初已征税款余额 栏次 35 36 37 ———— ———— 份数 ———— ———— 金额 税额 份数 ———— 金额 ———— 税额 ———— '.
. 代扣代缴税额 38 ———— ———— 注:第1栏=第2栏+第3栏=第23栏+第35栏-第25栏;第2栏=第35栏-第24栏;第3栏=第23栏+第24栏-第25栏;第4栏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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