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二因素分为使用价值和价值
使用价值是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它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具有交换价值,即它能够用于交换别的商品并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数量上的关系或比例。不同商品之所以能够相互比较,并按一定比例进行交换,是由于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中都凝结了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这种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因此,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交换价值是由价值决定的。商品的二因素,从表面上看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在本质上则是使用价值和价值。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也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相互比较和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价值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作为商品的二因素之一,价值是商品最本质的因素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对立性:第一,对同一商品生产者或消费者来说,同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可兼得。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使用价值,而是为了价值,但要取得价值就必须生产使用价值;而且必须把生产出来的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卖出去,才能从购买者那里实现商品的价值。从购买者来说,他所需要的则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但要想获得使用价值就必须支付相应的价值。
第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不论什么社会,使用价值总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不反映人们的生产关系,不随社会形态变化而变化。而是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则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人们按价值相互交换商品,实质上是相互交换自己的劳动,所以价值体现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第三,使用价值是一切有用物品包括商品所共有的属性,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因而是历史的范畴。
统一性: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使用价值与价值是统一的。二者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缺一就不成其为商品。
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也就不会有价值;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 劳动二重性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一方面是有用的具体劳动,不同的具体劳动生产出不同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具体劳动同自然物质相结合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
另一方面,又包括抽象的人类劳动,即撇开了劳动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是价值的惟一源泉。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两个方面或两重属性,而不是两次劳动,更不是两种劳动。
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是价值的唯一来源。无论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还是价值,都是劳动的产物,并且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劳动是不一样的,即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商品之所以具有二因素,其原因在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它们之间是结果和原因之间的关系,劳动二重性为因,商品二因素为果。
商品的二因素分为使用价值和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