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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复习资料 考研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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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徐公孰美?”译为“哪一个”,一般只作主语。它还可指物、处所。“孰与介”表比较:如“吾孰与徐公美?”;用于反问句中,表肯定:“惟坐待亡,孰与伐之。”有“哪里比得上”的意思。

(2 )指物的。有“何、胡、奚、曷”等。“何”:作主、宾、定、判谓,a 常用来询问原因或方法,如:“许子何不为陶冶?”译为“什么”“为什么”;b 询问处所,如“子欲何之?”译为“哪里”。“胡、奚、曷”经常a 作状语,用来询问原因,相当于“为什么”或“怎么”,如“子奚乘是车也?”;b 它们也经常作介词的宾语前置,如“胡为”“曷为”,询问原因。c “奚以”询问方法。 (3 )指处所。有“安、恶、焉”。a 它们主要作状语,询问处所。相当于现代的“在哪里”。如“焉置土石?”;b 也可作前置宾语,用来询问处所。如“沛公安在?”c 还可以用于反问句,作状语,加强反问语气。类似于“哪里”。d “焉”用于反问句后虚化了,不再实指处所。如“今弗爱其子,安能爱君?”

2 、指示代词:(1 )“之、兹、其”,表泛指和特指。a “其”特指代词只作定语。b “之、兹”泛指,c “之”作定、宾。

(2 )“此、是、斯”近指。a 表示“这”义。b 作主、定、宾语。c “此、是”可作判断谓语。d此和彼对应。 (3 )“彼、夫”远指。a 表“那”义。b “彼”指代性强,可作主、定宾语。c “夫”指示性较弱,多作定语。 (4 )“尔、若、然”,谓词性。a 表“如此”“象这(那)样”义。b 在先秦,“尔”作定、宾语。c “若”只作定语。d “然”多作谓语。

(5 )“焉、诸”特殊的指示代词。a “焉”相当“于此(之)”,常作补语。如“过而能改,善莫大焉。”b 一部分“焉”在句末虚化成语气词,表提示。如“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则就木焉。”c “诸”是代词“之”和介词“于”或语气词“乎”的合音形式。d 相当“之于”的“诸”用在叙述句里,如“投诸渤海之尾”;e 相当“之乎”的“诸”用在疑问句里,如“不识有诸?”。

3 人称代词:(1 )第一人称代词,有“我、吾、余、予”。a 它们都可作定、主、宾语。b “吾”一般只在否定句里作前置宾语,c 而在肯定句里一般用“我”作宾语。d “朕”先秦时意同“我”,秦朝后,是皇帝自称。 (2 )第二人称,有“女(汝)、尔、若”。a 它们可作主、定、宾语。b “而、乃”一般只作定语。 (3 )第三人称,a “彼”出现率不高,一般作主语,个别用作宾语,仍有指示性,有轻蔑意味。b“之、其”出现率很高,“之”只作宾语,“其”只作定语。

(4 )第一、二人称代词后,加“侪、辈、属、曹”表复数。如“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4 、无定代词:这是古代汉语特有的一类代词。它们只能作主语。

(1 )“或”:表肯定。a 意“有的人”、“某人”、“有的(东西)”。b 前有先行词,“或”指代其中一个人或一些人。如“宋人或得玉”。c 句中连续出现几个“或”,构成排比。如“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或”指“有的人”,不能表示选择。

(2 )“莫”:表广泛的否定。a 若没有先行词,表示一种不强调范围的否定,一般都指人。如“保民而王,莫之能御”;b 若有先行词,表强调范围的否定,指人又指物。如“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c 汉以后,“莫”发展出了否定副词的用法,表示禁止性的否定,相当于“不要”。d 也可以表示一般性否定,相当于“不”。 5 、辅助性代词:这类代词有“所、者”,它们有一定的指代作用,但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 (1 )“所”:基本语法功能是加在谓词性成分前,指代某种动作的对象,组成所字结构,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名词、形容词出现在“所”后也变成动词了。可分三类:a “所+ 动词”。如“所载”“所画”,意思为“载的东西”“画的事物”。中心语在语义上都是动词的宾语,即受事者。b “所+ 介词+谓词性成分”,如“是吾剑之所从坠。”中心语在语义上是介词的宾语。译为“坠下去的地方。”c “所+ (介词)+ 谓词性成分”表达的语义同第二种结构。其中心语实际上是介词的宾语。如“所杀大臣,多吕后力。”可以认为“所”后省略了介词“以”,是指“杀大臣凭借的力量”。 (2 )“者”:基本语法功能是位于词或词组之后,构成者字结构,表示“…的人”“…的事物”。可分两类a :“谓词性成分+ 者”,如“赦之,以劝事君者”。代词“者”加在谓词性成分后,可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b “名词性成分(名词、所字结构)+ 者”起复指名词性成分的作用,使这个名词性成分得到强调。如“陈胜者,阳城人也。”者字结构表示施事者。

第十二节副词

1 副词:是一种只能充当状语的虚词,它虽然有一定的词汇意义,但不能表示具体事物、动作行为或性质状态,而只能表示动作行为、性质状态的时间、程度、范围、肯定否定或情态、证据。它一般是修饰动词性词语或形容词性词语,在判断句中修饰名词性词语。

2 、时间副词:(1 )表动作行为发生在过去的时间。a “向、乡”是同一个副词,只是写法不同,译为“从前、刚才”;b “既、业”表示动作行为已经完成,相当于“已经”:“c 尝”“曾”表示过去做过某事,译为“曾经”。先秦只用“尝”,汉代后用“曾”。

(2 )表示动作行为正在进行或正在实现的时间,有“方、正、适、会”等。a “方”一般只用在动词性词语前面,译作“正在”;b “适、会”还可作用在主语前面,译作“正遇上”。

(3 )表示动作行为将要进行的时间,有“行、将、且、垂”等。在动词前作状语。可译为“将要、快要、就要”。

(4 )表示动作行为的久暂,有“俄、暂、姑、常、雅、素”等。“俄、暂”是表示时间短暂的,相当于“一会儿”“不久”。a “姑”意为“暂且”;b “常、雅、素”表示时间长久。“常”相当于“经常、时常”,“雅、素”相当于平素、一向。

3 、范围副词:(1 )表示总括:包括无遗或很少例外的副词,有“皆、尽、毕、悉、举、咸、具、凡、都、共、率”等。a “毕、举”是表示都、全部的意思,b “凡”意有二,一是用在句子前面表示规律性的归纳,表示“凡是”、“大凡”;二是用在数词前面表示总括事物的数量或动作的数量,相当于“总共、共”;c “率”也表示总括,意思相当于大都、大致。

(2 )表示范围小或有限制或有例外的副词。有“但、特、只、直、止、第、独、徒、仅、唯”等。a 它们都有“只、仅仅”的意思。b “仅”除了表示“只”的意思,在唐代表示数量多,有“几乎、将近、差不多达到”的意思,读jin.c “唯”表“只有”。

4 、程度副词。可分三类:(1 )表示程度高的。a “最、至、极、绝”表示最高度,意思是“最”;b “大”意思是“十分”;c “太”意思是指程度上超过一定的限度;d “殊、特、尤、良”的意思是特别、非常。e “良”在汉代与“久”连用,表很久意。六朝以后修饰其他词语,是的确、很的意思。f“甚”六朝前,既作状语,也作谓语、定语,是形容词,六朝后,才专作状语成为程度很高的副词。

(2 )表示程度不深、轻微的副词,有“少、稍、微、略、颇”等。都是稍微、略微的意思。a 先秦表示这类意思的一般用“少”,汉代以后才用“略、微、颇”,b 唐宋后“稍”才由表逐渐义的情态副词分化出程度副词的用法。

(3 )表示程度在原有基础上的加深加重。有“加、更、愈、益、弥、兹(滋)”等,相当于“更、越、更加”。 . 5 、情态副词。分三小类;(1 )表示动作行为进行的方式,a “俱、并”表示几个施动者一起做某件事;b “闲、微、窃”表示秘密地、暗中地做某件事;c “帮”表示故意特意;d “固”表示坚决地做某件事。 (2 )表示动作行为发生或进行的速度。a “暂”两属:强调时间的短暂时(一会儿、短时间),是时间副词;强调动作的突然性时,属情态副词。b “遽”表示匆忙急迫;c “卒(猝)”表示时间急促突然;d “立、即、旋”表示事或行为紧接着发生;f “稍、渐”表示动作的逐渐性;g “益”汉代后也产生了逐渐义。唐前是程度副词,“更加”义。

(3 )表示动作行为进行的频率。a “数、亟、累、屡、仍”表示动作多次出现;b “辄”表示同一动作行为的多次重复相当于往往、总是;c “每”表示反复出现的情况或动作中的任何一次;d “复”表示重复进行同一动作。

6 、语气副词。分五小类:(1 )表示确认的语气。a “乃、即”相当于“就是”;b “必、定”相当于“一定”;c “诚、信”相当于“实在、的确”d “果”相当于“果真”。

(2 )表示委婉的测度、商榷或论议语气。a “其、盖、殆”相当于“大概(是)、恐怕(是)”。b “盖”大多用在句首,既表示猜测性的论断语气,又带有提示的语气;也可用在谓语前面,表“大概”意。

(3 )表示出自意外的惊异语气,常用的有“曾”多与否定副词“不”连用,相当于“竟然”。如“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

(4 )表示祈使语气。“其”用在祈使句中,有希望、请求、劝勉的意思,可译为“希望、还是”等。 (5 )表示反诘的语气,常用的有“岂、其、庸、巨(讵)宁”等,意思相当于“难道、哪里、怎么”,有时不能译出。

7 否定副词。a “不”和“弗”都表示一般的否定,“不”的用法较宽,“弗”在秦汉前使用范围相当窄,通常只用在及物动词前,后面也不再出现宾语。b “毋”和“勿”通常用在祈使句中,表示禁止或劝阻,意思是“不要”。“勿”有时也用作一般性的否定。“毋”也写作“无”。

c “未”是表示情况还没有出现或动作还没有进行,相当于“没有”。

d “非”一般用于名词性谓语前,表示否定判断;有时含有假设性的否定,相当于“若不是”,如“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有时也可用于叙述句和描写句,表示对行为和性质的否认。 e “微”可用在单句中表示否定,与“非”相当;又可表示假设性的否定,相当于“若不是”;还可同副词“独”结合,表示“不但(如此)”。

f “否”不作谓语的修饰成分,而与谓语并用,构成肯定否定迭用的句子,表示否定的一面。或单用,构成独词句。

8 、指代性的副词“相”和“见”。它们用在及物动词前面作状语,指代动词后面的宾语。(1 )“相”,a 表互指,意为“相互”。如“今梁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b 表偏指,即指代动作受事者的一方,不包括动作施事者。如“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意是“莫忘我”。

(2 )“见”a 原是助动词,用在动词前表示主语是动作的受事者;b 魏晋南北朝时期又演变为副词,用在及物动词前,表示对他人所发动作行为的接受,有指代宾语的作用。可译作“自己”或“我”。

9 、谦敬副词。a 表敬副词:“请、敬、谨、幸、惠、辱、猥、垂、蒙”等。b 表谦副词。有:“敢、窃、忝、猥、伏”等。应注意动词“请”和表敬副词“请”的用法。作动词时表示“请求对方做”;作副词时表示“请允许我做”。如:“请京,使居之。”“欲与大叔,臣请事之。”前句是动词,后句是表敬副词。

第十三节介词和连词

一、介词

1 、介词是由动词虚化而来的词类,它在句中的作用仍带有动词性质的痕迹。它能带宾语,但不能单独进入句子结构,更不能充当谓语。大约有“于(於、乎)、以、因、由、为、自、从、与、及”等十几个。 2 、介词的语法特点:(1 )介词带宾语,有时宾语前置。(参见第九节)(2 )古代汉语中介词的宾语大多可以省略。(“于”字的宾语不能)(3 )在语法功能上,古代汉语由“因、为、与、从”等组成的介词结构一般

作状语,但“于”字介宾结构表时间处所意义的还可做补语。“以”字结构表工具方式的既可做状语,又可作补语。

3 、于(於、乎):用法有四种:(1 )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或动作行为所涉及的范围,组成介宾结构,作句子的补语或状语。译为“在、从、到”或“在……中”“在……方面”等。(2 )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组成介宾结构,作补语或状语,可译为“向、跟、给、对、对于”等。(3 )引进比较的对象,组成介宾结构在形容词和表心理活动的动词后面作补语,译作“比”。(4 )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组成介宾结构作动词的补语,译作“被”。此外:(1 )介词“于”和代词“是”结合,构成介宾关系的凝固词组,在句中作状语,意思是“从此”“在这里”“在这个时候”或“在这种情况下”。后来虚化为连词,一般用在句子的开头表承接。(2 )“乎”:用作介词,其作用与“于”或“於”基本相同,可以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时间、对象等,译为在、比、到、向等。乎的使用频率较低,“乎”字结构一般只作补语,一般也不引进主动者。

4 、“以”:原是动词,义同“用”,由此虚化为介词。主要用法大致有以下几种:(1 )引进动作行为的工具、手段,可译为“用”“拿”。

(2 )引进动作行为连带的人,这是一种行为方式。我们以“率领”来翻译它。如“宫之奇以其族行”(宫之奇率领他的族人离开了虞国。)这也许是动词的残存用法,但是已经虚化,与介词“以”难以分开。

(3 )引进动作行为的条件、依据、标准等,“以”字结构通常作状语,可译为“凭着、依靠、按照”等。 (4 )引进动作行为所处置或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或不译。 (5 )引进情况出现和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理由。可译为“把”。 (6 )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或范围,相当于“于”,可译为“在”。

此外,(1 )“有以”、“无以”是动词“有、无”和介词“以”组成的凝固结构,相当于“有东西(或办法)用来……”、“没有东西(或办法)用来……”的意思。这种结构只能作状语。(2 )“以故”是“由于这个原因”、“根据这种情况”、“用这个东西”的意思。(3 )“是以”是宾语前置的介宾结构,意思是“因此”,用于句子开头表示结果。

5 、“因”:本义是茵席(坐垫),名词。引申为依靠、凭借的意思,动词。介词“因”即由动词“因”虚化而来,由它组成的介宾结构充当句子的状语。有两种用法:(1 )表示动作行为的条件、依据或中介,有“凭着…”“趁着…”、“通过…”之类的意思。

(2 )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或理由,有“因为…”“由于…”之类的意思。

6 、“为”:原是动词,读wei ,常用基本义是做。虚化为介词。读wei.它的用法有五种:(1 )引进动作的服务对象,可译为“替”、“给”等。这种用法至今仍保留。(2 )引进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了”。(3 )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4 )引进动作行为的涉及的对象,可译为“跟”“对”“向”。(5 )引进动作行为的鞫撸诒欢渲凶髯从铮蚬钩伞拔? 名词(或代词)+ 所+ 动词”的句式,读wei.

7 、“与”:原来也是动词,基本意义是帮助、给予、参与。由此虚化为介词。主要用法有三种:(1 )引进动作的服务对象,可译为“为”“替”“给”。(2 )引进动作行为的参与者,可译为“跟”“同”。(3 )引进比较的对象,可译为“跟”、“跟……相比”。

二、连词:是连接词、词组或句子以帮助表示两项或几项之间的语法关系或逻辑关系的虚词。古代汉语常用的连词有“与及以并且而则况矧但第抑虽然至即使如若苟倘令藉设故”等。 1 、“与”:(1 )一般是连接体词(名词、代词)或体词性词组,组成联合结构,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作“和”。(2 )有时也连接谓词性成分,表示选择关系,可译为“或者”“还是”。如“杀人以梃与刀,有以异乎?”(3 )可以连接分句和分句,构成并列复句,表示选择。通常与其他虚词配合,构成“与……不如”“与……不若”“与……宁”“与其……不如”“与其……孰若”等格式,可译为“与其……宁可(不如)”。

2 、“与”既可作介词,又可作连词需要加以区别:(1 )介词“与”带宾语,组成介宾结构,通常在动词前作状语;连词“与”用在联合关系的成分中构成名词或动词性词组,“与”字本身不充当语法成分。(2 )介词前面可以用副词修饰,连词不能。

3 、“且”:既是副词,又是连词。用作副词有“将要、将近、暂且、姑且”等意思,在动词或数词前作状语;连词“且”只起连接作用,不能独立充当句法成分。

4 、“且”的具体用法:(1 )在并列关系的谓语成分中,连接形容词和形容词,表示同时具有两种属性或存在两种状态,译作“又……又……”;连接动词和动词,译作“一边……一边……”。(2 )用在一句开头,连接分句与分句或段落与段落,表示意思上更进一层,译为“并且”“而且”“况且”等。(3 )用在偏句主语后,以作陪衬,说明另一事情程度更严重,以引起后面正句的进层推论,这种推论又多用反问来表达。“且”可译作“尚且”。(4 )用在后一分句的开头以与前一分句相连接,表示在两项或多项之间作一选择,译作“还是”。 5 、“以”:既是介词又是连词,连词“以”是从介词“以”虚化而来。常见用法有五: (1 )连接动词和动词、形容词和形容词,表示前后两项的并列关系,译作“又”。

(2 )连接动词和动词,表示两项动作行为的连续性和时间上的紧相承接,可译为“来”,也可不译。 (3 )连接前后两个动词性成分,表示后一项动作行为是前一项动作行为的目的和结果,可译为“来”“以便”“以致”等。

(4 )连接前后两个动词性的成分,表示前项动作行为是后项动作行为进行的条件、方式,但在句法结构上仍是平等的联合关系,而不是偏正关系。可译为“来”,或不译。

(5 )连接状语和动词中心语,表示前项是动作进行的时间、条件、状态。这种“以”字用法与“而”相近。根据上下文的表达方式可译可不译。

6 、“而”:(1 )连接谓词性词语或分句,两项之间的意义是并列关系,“而”可译为“又”,也可不译。有时连接名词性词语,那是因为谓语具有说明事理或描写情况的性质。

(2 )连接谓词性词语或分句,前后两项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或状况在时间上是先后紧相承接或事理上有进层、原因、条件和方式等关系,“而”字有时可随文译为“又”“而且”“因而”“就”。 (3 )连接谓词性词语或分句,前后两项在事理上是不一致的,构成了转接的关系。可译为“却”“可是”。 (4 )连接主语和谓语,有时表示谓语的情况是设想的,有时表示主语不应出现谓语的情况。从意义关系来看,属于逆接,可译为“如果”或“却”。(5 )连接状语和中心语,表示偏正关系,在语义上属顺接,“而”字一般不译出。

7 、“则”:(1 )用在结果分句的开头,承接前一分句,表示二分句在事理上是条件和结果的关系。可译为“那么就”。

(2 )连接动词性词语或动词作谓语的分句。两种动作行为或两件事虽无必然的条件关系,但两者的出现在时间上是紧密相承的。“则”可译为“就”。

(3 )用在两个以上的并列分句中,表示列举或对比相关的情况下,结果是不同的。

(4 )连接动词性词语或分句,前后两项的相关出现,含有转折意味。这里又可分为三小类:a 表前后两项相反,可译为“却”“反而”等。b 表后项行为是前项动作施事者未曾料到的,译作“却”或“原来已经”。c 表让步关系,可译作“固然”“虽然”“倒是”等。如“善则善矣,未可以战也。”(好倒是好……) (5 )表假设关系。

8 、“则”和“而”的区别:(1 )“则”今义是“就”,“而”今无相当词。(2 )“则”重在表示连接项的先后相承,连接项之间有顿挫的意味:“而”却重在过递,连接项之间是连贯的。(3 )“而”a 连接项之间的关系可以是平等的,也可以是相反的;b “则”连接项之间的关系却只能是前后相承的,不能相反。

9 、“虽”是表示让步关系的连词分为(1 )事实让步,译为“虽然”。(2 )假设让步。译为“即使”“纵然”。 10、“虽然”:在古代,这是两个词,“虽”,连词:“然”,代词。合在一起通常自成一个分句,表示承接上文,以引起下文的转折,意思是“虽然如此”或“即使如此”。六朝以后,逐渐虚化为连词了。

11、“然”:原是指示代词,意思是“这样”,虚化为连词,表示转折,意思相当于“但是、可是”。 12、“然而”是指示代词“然”和转折连词“而”的连用。“然”字总结上文,“而”字引起下文的转折,意思是“这样却”“虽然如此,可是”。

13、“然则”是指示代词“然”与连词“则”的连用。“然”总结上文,“则”引起下文的推论,意思是“既然如此,那就”。

14、“之”原是动词,意思是“到……去”;又借作指示代词,常用来表示复指;逐步虚化为连词,(1 )连接定语和中心语组成偏正结构,相当于“的”。这是它的主要用法。(2 )连接主语和谓语,使主谓结构变为定中关系的名词性词组,在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判断句的谓语和时间状语。(即取消句子独立性的用法)(3 )用在主谓间,使它变成一个分句用在另一个分句的前面。第(2 )(3 )类的“之”一般不译。

第十四节语气词

一、语气词的分类:1 ﹑按照语气词在句中的位置和作用,可分为:(1 )句首语气词有:“夫盖维惟唯”。(2 )句中语气词有:“盖也与”(3 )句尾语气词有:“也矣乎哉已耳焉与邪夫兮”等。2 ﹑按照语气作用,可分为(1 )陈述语气词:“也矣已耳焉”(2 )疑问语气词有“乎与邪”(3 )感叹语气词有“哉夫兮”。

二、句尾语气词:1 、“也”:表静态,通常用在判断句尾表确认肯定的判断语气。用在陈述、祈使、疑问句尾时,都表论断、确认语气。并不是在判断语气之外,又表示陈述、祈使、疑问语气。用在复句中后一分句的末尾,是表示对这一分句的确认语气。

2 、“矣”:主要用于叙述句尾,同时也常用于其他类型的句子(复句的后分句、描写句、疑问句),表示把已经或者将会出现的新情况告诉人们的陈述语气,是动态的。相当于“了”。

3 、“已”同“矣”的作用相近,原是动词,表示停止、限止语气,表示事实止于这种情况,有往小里说的意思。一般可译为“了”或“啦”。

4 、“耳”:是“而已”的合音。一般用在叙述句尾,动词性减弱,可译为“罢了”。

5 、“焉”是一个有指代作用的语气词,用于叙述句和描写句尾,表提示性的陈述语气。(1 )一般用在不及物动词或动宾词组后面,既表示“于(介词)+ 是(此)”的意思,又表示提示性的煞尾语气。如“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2 )用在形容词谓语后面,隐含“于是”而指代比较对象。如“晋国,天下莫强焉。”(3 )用在及物动词后,相当于代词宾语“之”,指代作用更明显一些。如“非曰能之,愿学焉。”(4 )如果“焉”所指代的对象、时间、处所,在本句中的前一部分已经出现了,那么“焉”就不兼指代作用,而虚化为纯粹的句尾语气词了。如“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

6 、“乎”:是使用频率最高的疑问语气词。(1 )用在是非问句尾,(是非问是把事情的正面说出来,然后希望对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译为“吗”。(2 )用在选择问句尾,(选择问是列举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情况,用疑问形式提出来,要求对方从中选择一种作出回答。)译为“呢”。(3 )用在特指问句尾,(特指问是用疑问代词提出所问内容,要求对方就疑问代词所指来回答。)可译为“呢”。(4 )用在反问句尾,(反问句是无疑而问,是用疑问的形式来表示明确的肯定或否定意思,一般不需要回答。)可译为“吗”或“呢”。(5 )“得无……乎”“无乃……乎”可译为“该不会……吧”“只怕……吧”。“乎”仍是疑问语气。(6 )用于祈使句尾。仍是疑问语气词,只是句中的祈请或感叹语调是主要的,“乎”的疑问语气相应减弱了,带有疑虑未定的色彩。

7 、“与(歟)、邪(耶)”:(1 )疑问语气没有“乎”那样强烈纯粹,它们也可用在各种类型的疑问句尾,可译为“呢”“吗”“吧”。(2 )同“其”“得无”“无乃”等词语配合,表示委婉的疑问语气。

8 、“哉”:(1 )用在感叹句尾是表示强烈的感叹语气的,可译为“啊”。(2 )用于反问句尾更为常见,依然是表示感叹语气。译为“啊”。

9 、“夫”:用在感叹句尾表示的感叹语气偏于惋惜悲伤的情绪,仍译为“啊”。 10、“兮”:一般用于韵文的感叹句尾,可译为“啊”“呀”。

11、句尾语气词的连用:语气的重心一般都落在最后一个语气词上面。 三、句首语气词

1 、“夫”是从指示代词虚化而来的,(1 )用在句首表示提出话题、引进议论或引出常理以转入正论的语气,不译。又称发语词。(2 )与“且、故、若﹑今”等组成固定词组,用在句首表示进层﹑假设﹑结果等问题的议论语气。

2 、“盖”:(1 )作句首语气词时用于发议论。不译。(2 )用在句中主语后谓语前,表示猜测或解释性的语气,意思为“大概”“可能是”,我们处理为语气副词。

3 、“唯(惟、维)”(1 )用在句首,有两种作用:一种是表示提示性的语气。这种用法多见于《诗经》《尚书》。加一种作用是表示期望的语气,一般写作“唯”。(2 )用在句中,表示限制范围﹑帮助判断﹑解释原由,有修饰谓语作用,译为“只(是)﹑就是”等,我们处理作语气副词。 四、句中语气词

1 、“也”用在句中表示提顿语气,有提砂下文舒缓节奏的作用。有时用在并列的词组后面,表示顿宕语气。

2 、“与”用在句中,表示顿宕舒缓语气。 古代汉语复习资料(四)

应注明一点:诗律部分,我选了一些例子,但是没有全把平仄注上。你可以自己找书补上。

第十五节几种修辞表达方式

1 用典:引用古人的历史事迹或古代典籍中的言语词句,来证明自己的论点或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这就叫用典。如“睢园绿竹,气凌彭泽之樽;邺水朱华,光照临川之笔。”这种用法的好处是含蓄,增强表现力。缺点是时间过久,后人难于理解;有时随意割裂拼凑,以至形成一种生造的畸形词语。

2 、委婉:不把表述的内容直截了当地说出来,而是有意地把话说得婉转曲折,含蓄有致,这就是委婉。古书中常见的委婉手法有:(1 )使用谦敬语。如对己表谦的有“仆、愚﹑妾﹑奴﹑小人﹑下走﹑下臣﹑不谷﹑寡人”等谦称来代替第一人称。对人(特别是皇上)用“左右﹑足下﹑先生﹑执事﹑陛下”来代替第二人称。(2 )避讳语。就是对要说的事加以回避掩盖或装饰美化。如“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奈社稷何?”(3 )迂回语。本来想说甲事,却偏要说乙事,转弯抹角,话中有话。这就是迂回语。在外交辞令上多使用。 3 、分承:在遣词造句中,把本来应写成两个短语或句子的话,合为形式上的一个短语或句子,把相同的语句成分放在一起并提,但在表意上却仍然必须按照两个短语或句子的组合关系来分别相承,这种修辞方式就是分承,或者叫做并提。如“普施行之,年九十余,耳目聪明,齿牙完整。”,句中“耳目聪明”形式上是一个主谓结构,其实是“耳聪”“目明”两个主谓结构分承而来。这种方式可以使行文紧凑,但在内容表达上却容易使人产生误解。

4 、共用:在行文中,两个相连接的词或词组共用某一个或必个词语,换言之,同一个或几个词语在组合搭配的关系上是兼管着两个相连的词或词组。这种修辞方式就是共用。如:“今君有区区之辞,不拊爱子其民,因而贾利之。”中“拊爱”和“子”这两个动词共用“民”这个宾语。

5 、复合偏义:把两个意义相对相反的词组合在一起,但在表义上只睛一个词起作用,另一个词并不表义,仅仅是一种陪衬,这种修辞表达方式就是复合偏义。如“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异同”只有“异”义,“同”不表义。

6 、互文见义:为了避免行文的单调平板,或适应文体表达的某些要求,把一个意思比较复杂的语句有意识地分成两个或三个形式相同(或大致相同)﹑用词交错有致的语句,使用权这两个(或三个)语句的意义内容具有彼此隐含,彼此渗透,相互呼应,相互补充的关系,这种修辞方法叫做互文见义,(简称互文、互言﹑互备﹑互体﹑参互)如“秦时明月汉时关”意思是秦、汉时的明月和关塞。如“烟笼寒水月笼沙”意思是:烟雾和月色笼罩着寒凉的江水和沙滩。 第十六节古书的注解

1 古书的基本体例:有传﹑注﹑笺﹑诂﹑解﹑章句﹑音义﹑正义﹑补注、集注﹑集解﹑集释等。大致类型有:(1 )传注体:用以解释古书正文,(2 )义疏体:既解释古书正文,又解释前人注文。(3 )集解(集注﹑集释)体:在同一本古书下洪各家注释。

2 、《十三经注疏》本中,《诗经》注疏包括的四家的注解,即西汉毛亨的《毛诗故训传》,东汉郑玄的《毛诗笺》,唐陆德明的《毛诗音义》(又叫《释文》),唐孔颖达的《毛诗正义》(又叫《疏》)。 3 、古书注解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1 )解释词义(2 )串讲文意(3 )分析句读(4 )提示语法(5 )说明修辞表达方式(6 )诠释典故成语(7 )校勘文字。

4 、古注中的“章句”体,着重于串讲和提示文意。不仅串讲文句大意,还往往把文章的段落大意归纳出来。“集注体”的古注有时也这样做。 5 、古注的常用术语:

古代汉语复习资料 考研必备

与徐公孰美?”译为“哪一个”,一般只作主语。它还可指物、处所。“孰与介”表比较:如“吾孰与徐公美?”;用于反问句中,表肯定:“惟坐待亡,孰与伐之。”有“哪里比得上”的意思。(2)指物的。有“何、胡、奚、曷”等。“何”:作主、宾、定、判谓,a常用来询问原因或方法,如:“许子何不为陶冶?”译为“什么”“为什么”;b询问处所,如“子欲何之?”译为“哪里”。“胡、奚、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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