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 目的
及时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外来文件,以保证公司的管理体系的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与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活动相关的国家的、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包括国际公约的控制。 3 职责
3.l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法律法规收集与使用批准。
3.2品管部负责收集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适用性进行确认。
3.3各部门负责收集各自工作领域中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动态,协助品管部进行法律法规收集及更新,并
将相关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4 品管部负责保存相关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原件,并发放相关法律与其它要求文件至相关部门。 4 工作内容
4.1与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1) 国际公约;
2)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3) 省及地方性的法规、规章、标准;
4) 其它政府部门(环保局、消防局等)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的通知、公报、条例等规范性要求。 4.2获取的方法
4.2.1人资行政部加强与省市级环保部门、消防局等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同行业的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
及地方最新质量、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2品管部通过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互联网、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
相关方等渠道予以补充,以保持对法律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4.3收集时间
4.3.l 品管部对质量、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实时收集和整理。 4.3.2日常工作中,品管部应及时根据新法律法规颁布的情况开展收集工作。 4.4选择、确认、分发
4.4.l各职能部门选择、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品管部收集各单位、各部门
交来的适用法律法规,存放在专用的文件柜内,作好标记,统一编号,并编制《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此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由品管部通知到各单位、部门,便于使用者借阅与查询。 4.4.2当质量、环境有关的外来文件更新或增加时,品管部应及时修正《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并将新的内容通知至相关部门,并对旧的原件做相应标识。
4.4.3对过期或作废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文件,品管部应及时收回,并按《文件控制程序》
的要求进行控制。 4.5执行
4.5.l各部门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所引述的内容组织进行各项质量、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
加强对员工相关法律法规意识的教育,并由品管部组织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5.2各部门应将环境保护及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方面的要求,通过宣传、交谈、培训等的形
式进行多方面宣传。 4.6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检查
4.6.1各部门要随时注意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化,发现现行管理体系与其不符合时要及时报告,并
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整改,必要时提交管理评审,由责任部门负责进行纠正,制定纠正措施。 4.5.2如果发现上级制度、标准与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不符合时,各部门应向公司报告。 4.5.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按《合规性评价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
5.1 《合规性评价程序》 5.2 《文件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6.1 《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