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家庭农场发展调查与思考
作者:张 杰 冯 松
来源:《云南农业》 2024年第4期
张杰 冯松
自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以来,云南家庭农场发展迅速,已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中共中央、国务院9 月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4 - 2024 年)》
提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了解云南家庭农场发展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我们围绕云南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土地流转、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就今后发展云南家庭农场的对策措施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工作,将其作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来抓,全省家庭农场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据云南省农业厅的统计,截至2017 年底,全省家庭农场达5853 个,其中,经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的1771 个,分别比2016 年末增长42.2% 和63.4%;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家庭农场达2785 个。
(一)产业结构
1. 种植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到粮、油(油菜)、烟叶、甘蔗、茶叶、蔬菜、果品、药材等产业。全省种植业家庭农场2532 个,占总数的43.3%,比2016 年末增长38.7%。
2. 养殖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生猪、肉牛、山羊、家禽、奶业、水产等产业。全省养殖业家庭农场2078 个,占总数的35.5%, 比2016年末增长34.5%。
3. 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主要生产形式为粮食+畜禽,水果、苗木+畜禽,果木+水产等,实施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既降低了能耗又减少了排放,是绿色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式。全省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877 个,占总数的15%, 比2016 年末增长54.9%。
4. 其他类型家庭农场。以延伸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经营方向,实现一产与二三产业联动发展,良性循环。其他类型家庭农场366 个,占总数的6.2%。
(二)经营土地面积
全省各类家庭农场到2017 年末共经营土地3.24 万hm2,家庭农场经营面积绝大部分在3.33hm2 以下,经营面积在3.33 hm2 以上的有932 个,其中33.33 hm2 以上的只有25 个。从经营的土地类型看, 耕地2.27 万hm2, 草地1400 hm2, 水面1133.33 hm2,其他8933.33 hm2。在经营的耕地面积中, 流转经营的1.51 万hm2, 家庭承包经营的4600 hm2。
(三)生产经营
据云南省农业厅统计,2017 年全省5853 个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23.4 亿元,较2016 年增长34.6%。其中10 万元以下的1597 个,10 万~ 50万元的3014 个,50 万~ 100 万元的811 个,100万元以上的431 个。家庭农场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达到11.8 亿元, 较2016 年增长22.7%。
二、发展特点
(一)经营规模小
从经营收入看,全省家庭农场经营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仅431 个,只占全省家庭农场总数的7.4%;从经营面积上看,家庭农场中经营面积超过33.33 hm2 的有25 个, 占全省家庭农场总数的0.4%;从用工情况上看,大部分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劳力为主,2017 年雇用劳动力仅9467 个,带动能力非常弱。
(二)产业层次低
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种养殖方面,少部分扩展到加工、流通、餐饮等二三产业,涉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不多,产品以初级农产品为主,家庭农场自有农产品品牌、注册商标、农产品产地认证农场非常少,处于发展的低层次。2017 年底,在全省家庭农场中,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有17 个, 拥有注册商标的有143 个。
(三)发展能力弱
从内部因素看,大部分家庭农场主文化水平较低,懂经营、能管理、掌握农业前沿科技的人才严重匮乏;家庭农场普遍融资能力弱,自有资金不足,自我发展能力差。从外部因素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土地流转困难,政府扶持力度弱,导致家庭农场发展外部条件较差,不利于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四)政府扶持不够
2017 年在全省5853 个家庭农场中,有238 个获得各级政府的扶持,共得到扶持资金
997.8 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只有4.2 万元的扶持;有363 个家庭农场获得银行贷款支持,贷款总额仅为6436.5 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只有7.7 万元的贷款,贷款总额较2016 年下降21.5%。在363 个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中,20 万元以下的有260 个,占71.6%。
三、制约因素
(一)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目前,各级各部门对家庭农场的重要性、发展优势认识不到位,干部群众对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各相关部门宣传动员滞后,“慢作为”“不作为”现象普遍存在,农民群众在家庭农场发展中观望情绪较为突出。
(二)发展政策不明,扶持力度不够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虽然对家庭农场做出界定,提出要大力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但目前云南省除了工商登记办法之外,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出台,有关家庭农场扶持标准、用地政策、税收政策都尚未明确。同时对家庭农场的管理、服务分散于农业、林业、工商、畜牧等部门,没有统一的管理部门和机构,各部门各自为政,形成家庭农场管理服务“九龙治水”的局面。各职能部门均有一定的扶持资金,但不相统属,导致实际工作中扶持资金难以整合,使原本就较为紧缺的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大打折扣。
(三)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筹措困难
全省家庭农场大多处于起步和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现有融资渠道不畅,发展资金严重不足。从调查情况看,现有融资渠道仅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两种。受制于银行借贷需工资、房产等抵押物品的政策,家庭农场大多数无固定资产,其生产的粮食、畜禽等鲜活农产品又无法抵押,在向银行融资筹资方面都存在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杂、隐性交易费用高等问题。民间借贷虽然方式灵活多样,但利息高、风险大、筹集资金数额有限,对家庭农场筹集发展资金的作用有限。
(四)土地流转困难,规模难以扩大
目前,全省尚未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靠村级协调或农场主自行与农户协商,无形中浪费了农场主大量精力。其次,单家独户的农户流转意愿、要价不一致,导致土地流转难以实现集中连片,流转时间长短不一,流转后无法长期稳定经营。另外,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价格逐年攀升,各级政府尚无针对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扶持政策,导致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成本年年上升,扩大经营规模的动力不足。
(五)生产经营风险较大,效益无法保证
农业是投资回报期长、回报率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产业,比较效益低、生产经营风险逐年加大。生产资料价格节节攀升、病虫害暴发、洪涝干旱灾害频发和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等情况严重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益。同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机耕、病虫害防治、农产品销售均需自己负责,增加了农业经营成本。另外,家庭农场参加农业保险覆盖率低、保险回报率不高,如遇大的灾难,家庭农场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六)经营人才缺乏,素质有待提高
从调查情况看,家庭农场主绝大部分为农民出身,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富即安思想严重,缺乏做大做强家庭农场的主观意愿和决心魄力。在经营方向上局限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缺乏精深加工、优化品牌及向二三产业拓展延伸的视野和能力。在农场经营上以家族式经营为主,普遍存在手段简单陈旧的现象,极少采用合作经营、合资入股等方式。家庭农场主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素质还有较大差距。
四、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解放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将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尽快细化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申报程序、登记开户等具体事宜,为家庭农场有序登记、科学管理奠定基础。要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负总责,各部门单位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农业、林业、水利、发改、畜牧等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优惠扶持政策
一是尽快出台家庭农场准入条件及登记政策。目前各地均在探索,但缺乏权威性、具体可操作的注册登记条件,必须尽快制订全省性的统一准入条件、登记办法,以免已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家庭农场不获认可而要重新登记,不符合条件的登记对象占用政策资源或因政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