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气体检测仪报警值设定标准
按《GB 6222-2005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中规定的限值设定。 气体名称 可燃气体 一氧化碳CO 30mg/m3 6PPM/ 硫化氢H2S 10mg/m3 氧气O2
名词解释: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OELs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 28mg/m3 23% 14mg/m3 / 21mg/m3 / 200mg/m3 20PPM/ 20mg/m3 10PPM/ 30mg/m3 15PPM/ 低报警值LOW 10%LEL 24PPM/ 高报警值HIGH 50%LEL 160PPM/ 时间加权允许浓度TWA / 16PPM/ 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STEL / 24PPM/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
在遵守PC-TWA 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超限倍数excursion limits
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