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桥梁经常有履带车通过,则应加铺车辙板,以免桥面磨损太快。
7)经常清理桥面。 7.质量保证措施 7.1质量管理要求
(1)临建工程施工前,按照标准化管理手册、规范等编制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业主审批后实施。
(2)执行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施工前要详细进行技术交底,把施工要点、质量标准通过交底到班组,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3)钢便桥的主管工程师要根据施工任务和质量要求, 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工程衔接,认真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同时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进行严格管理,使整个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 (4)严格把好原材料进场关,不合格材料不准验收,保证使用的材料 全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7.2质量保证措施 (1)进场材料质量要求
1)钢管桩质量要求
①钢管桩制作时,纵向焊缝在任何一横截面内宜采用一条焊缝,最多不得超过两条。若必须使用两条焊缝时纵缝的间距应大于300mm。
②为了减少环缝的数量,管节制作长度不宜过短,一般不小于1.5m。 ③焊接钢管必须采用对接焊接焊缝,并达到与母材等强的要求。 ④卷管方向应与钢板压延方向一致。 2)上部结构材料质量要求
①主梁采用I32b型工字钢,外表应无变形、无损伤、无磕碰,漆面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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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分配梁、桥面板等为型钢及钢板组成,均为工厂采购材料,工地加工制作。
③型钢按设计要求截断,断面应平滑,下料长度按照设计要求,其偏差不大于±1cm。
④桥面板为工厂制作标准化模块,其加工尺寸偏差不大于±1cm。平整度满足设计要求。
⑤栏杆为标准件,其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
⑥小型构件的外形轮廓清晰、线条直须,无翘曲现象。 (2)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钢管桩施工
①采取导向架以确保管桩的垂直度。 ②钢管桩的垂直度应控制在±1%之内。 ③钢管桩的平面位置偏差小于5cm。 ④钢管桩的入土深度不小于设计深度。
⑤打桩作业时,应控制好桩位、垂直度,由测放组人员配合实施定位,作业过程中,检查桩的入土深度要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以保证桩的承载力。现场做好每根桩的打桩记录,以加强施工控制并便于复查。
8.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1钢管桩基础施工安全措施
(1)打桩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桩的类型、桩长、桩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交底,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2)安装时,不得进行斜吊,在吊桩前,在钢管桩上拴好拉绳,不得与桩锤或机架碰撞。严禁吊桩、吊锤、回转、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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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打桩前,加强对桩机的检查。
(3)对机架紧固螺栓、机架稳定性、钢丝绳有无破损、制动刹车设施是否灵敏有效、供电设施是否安全正常等情况进行检查。
(4)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油路、油泵、润滑油等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良好。
(5)打桩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拉好曲臂上的控制绳,在意外情况下,可使用控制绳紧停锤。
(6)停机后,应将桩锤放到最低位置,关闭燃料阀,将操作杆置于停车位置,锁定安全限位装置。
(7)水上打桩作业时,为作业人员配备救生衣等防护用品,防止溺水伤亡事故发生。
8.2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措施
(1)吊装作业前,对钢丝绳、吊钩、制动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吊车状态良好。
(2)吊车作业过程中,现场安排专人指挥协调,吊点下及悬转半径内不得站人、不得有电线等障碍物。 (3)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4)钢丝绳安全系数须大于1.2,断丝超过15%者必须更换,钢丝绳及卡子要勤检查、勤保养。凡发现钢丝绳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必须及时更换。
8.3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按岗位配发标准穿戴整齐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所使用工器具的安全性能,确保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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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气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
(3)电焊机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地线、电压、防护罩及各部件螺栓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严禁将电焊机放在潮湿和高温处。
(5)作业时,焊把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电焊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严禁戴潮湿的手套作业。
(6)焊作业时,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把线、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7)电焊、气割作业或清理焊渣时,应佩戴防护镜或面罩,防止弧光辐射和铁渣、火花飞溅伤人。
(8)焊、割作业时,应清除场地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完后及时一切消除残留余火。
(9)焊、割作业时,应在空气流通的上风口处;在空气不流通的部位作业时,应采取强制送风或缩短连续作业时间,避免作业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身的危害。
(10)使用电焊机时,严禁使用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连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1)电焊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工作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2)气割作业前,应确保气瓶的切割炬、压力表、回火器、瓶冒、防震胶圈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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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气瓶不准靠近电源及高温处,不准在曝晒的阳光下,不准放在施工点下面。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14)移动气瓶时,应小心。应用人抬或小车拉,不得在地面上拖拉和滚动,更不准用天车吊。气瓶卸车时,严禁从车上往下扔。 (15)工作前,应打开气瓶气阀略开一下,短时开气检查压力,然后再装上带减压阀的氧气表。不准戴带油的手套和用带油的工具,安装和拆卸气压表。
(16)乙炔和氧气气瓶摆放间距必须大于5米,距离明火必须大于10米。禁止在热源、易燃易爆物及电气设备旁摆放。
8.4安全用电措施
(1)电力干线采用非裸体电线架设,统一布置电力线路,不准私接乱拉电线。
(2)电器设备的安全措施:对电器设备的外壳要进行防护性的接地,防护性接零或绝缘,严禁带电移动电焊机等用电设备。
(3)派专人负责电器的安全工作;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定期检修电器设备。
(4)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不得采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应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要穿管保护,电源端设漏电保护装置。 (5)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绝缘电缆。 (6)通过水中的电线要套在橡胶管内,保证良好的防水性。
8.5现场安全管理
(1)凡进入现场的人员,服从值班员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水上施工人员还需穿救生衣,未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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