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九 项 制 度
1、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3、防火检查制度 4、防火巡查制度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6、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制度 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8、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宣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教育职工做好部门、岗位、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充分利用场所内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宣传本单位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培训职工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并熟悉在火场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六、场所的电工、电焊工和消防自动系统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
七、对新进单位、场所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人员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八、对义务消防队业务、灭火技能的指导、监督。
(一)场所内所有电源、电线、电缆、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人员均需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工上岗证才能施工。
(二)不准使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
(三)场所室内严禁燃放烟花鞭炮。
(四)场所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电源保护器按规定使用保险丝,电源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
(五)电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作,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做好巡回检查,严禁违章作业。
(六)公众聚集场所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申报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后才能施工。施工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由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动火切割前,要查看清四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须做好防范措施后才能动火焊割。
(七)公共娱乐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安全使用燃气须做到以下几点:
1.选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由专业厂家生产、符合当地气质要求的燃气器具;
2.出远门或长期不在此屋居住时,务必关闭表前阀; 3.使用电子打火的燃气灶,点火时先开启灶前阀,再开启灶具阀;熄火时请先关闭灶前阀,再关闭灶具阀;
4.常开门窗,注意房间的通风换气。尤其在冬季要加倍小心,睡前关好厨房的门,保持卧室的空气纯净;
5.经常检查燃气具开关是否关闭良好,检查室内立管和穿楼板处管道是否锈蚀严重,以防燃气泄漏,造成事故隐患;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