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经营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 各合伙人出资方式如下:
姓名 出资方式:以年营业不低于50万的10%作为出资,不足的相应补齐 姓名 出资方式:以年营业不低于50万的10%作为出资,不足的相应补齐 姓名 出资方式:以年营业不低于50万的10%作为出资,不足的相应补齐 第四条 各合伙人利润分配
各合伙人独立经营,统一管理,利润来源在扣除10%后及相应基础费用以外的收入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合伙人按出资方式承担,自行承担各自债务和亏损。
第六条 委托合伙人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
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 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军队国防建设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合伙企业解散。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 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其余三份用合伙企业登记备案之用。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