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数据结构与代码标准(试行)》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布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6.16 【实施日期】2015.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数据结构与代码标准(试行)》通
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全省住建系统企业、人员、项目、诚信信息数据库和统一监管信息系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数据结构与代码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厅正在组织建设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已有成熟完善系统的市,要抓 1 / 4
紧按照标准做好数据对接准备;其他市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地方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
设;确有困难无法实施的,可以采用省级统一平台。要按照三季度末实现省市建筑市场监管基础数据互联互通的总要求,倒排时间,强化责任,细化工作方案。 附件:1.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 2.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数据结构与代码标准(试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6日
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
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实现科学监管,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有效运行和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基础数据库)安全,实现部、省和市三级信息系统数据的互联共享,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2 / 4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础数据库,主要包括建筑市场企业数据库、执业资格注册及从业人员数据库、工程项目数据库、诚信信息数据库。
企业数据库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等资质企业(含外省进鲁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
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数据库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取得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及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规划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信息。
从业人员数据库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造价员、试验员、测量员、监理员、见证员、取样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岗位人员、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和其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从业人员等。 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各类工程项目名称、类型、规模、造价等信息;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图审、施工、质量检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及其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人员信息;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现场管理人员信息;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信息。
诚信信息数据库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诚信信息、注册人员诚信信息等,分为不良行为信息和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是指企业和注册人员所受到的行政处罚、行政 3 / 4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