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应用,鼓励员工发明创造,保护发明创造权益,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XX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知识产权指专利、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本办法所称的专利是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依法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及地区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专利相关权利。
第三条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事业部具体负责,该部门同时负责本制度的建设、维护、落实、更新。
第四条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落实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以此推动公司科
技进步。
第二章 权利归属
第五条 员工完成的下列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一)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 (二)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产生的知识产权; (三)与其从事工作和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非上述范围的知识产权,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 公司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科研开发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应在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权利归属。
第七条 公司出资委托外单位进行的研发,研究成果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第八条 公司员工在退休、退职、调出公司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公司从事的工作和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第三章 管理与保护
第九条 公司**事业部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第十条 **事业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知识产权政策、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组织协调公司知识产权工作;
(二)制定并实施公司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措施和计划;
(三)组织参加各级知识产权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专利申请计划在申请前两周报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在获得证书后一周内报知识产权局;
(五)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机构及人员发生调整时及时上报;
(六)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申报、备案、报表、维持、培训等相关事宜,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专利数据库,利用与本单位有关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为科研、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七)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员工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事务的咨询服务,按照上级规定办理对公司职务发明人的奖励;
(八)办理公司知识产权申请、资产评估、合同备案、引进及转让、认定登记和技术宣传等事宜;
(九)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办理有关纠纷和诉讼事务;
(十)其他与本单位知识产权有关的事务。
第十条 公司**事业部对公司的知识产权经费实行统一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