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mber / Version: Title: Lab Sanitation , Safety And Fire Security Management Procedure MQC0020-01 检验室清洁卫生与安全防火管理规程 1. 制订/日期
QC/主管
2. 审核/日期
QC/部长
3. 批准/日期
质量副总经理
分发部门:质保部(QA)、质控部(QC) 修订历史:
版本号 修订日期 修订概述 01 2024.07.02 首次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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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Version: MQC0020-01 1.0 目的
Title: Lab Sanitation , Safety And Fire Security Management Procedure 检验室清洁卫生与安全防火管理规程 Effective: 本规程用于规范检验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与安全防火管理,保证人员、设施安全,避免火灾及保障检验工作环境。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控部(QC)各检验室的管理。 3.0 职责
3.1 本文件由质控部(QC)负责起草,质控部(QC)部长审核, 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3.2 质控部(QC)负责本规程的贯彻实施,质保部(QA)负责监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 4.0 参考文件
《药品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 5.0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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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规程 6.1 清洁卫生管理
6.1.1 检验室内一般环境要求保持温度10-30℃之间,湿度≤75%,通风、装有温湿度仪,实验台面防潮、
防酸碱腐蚀,必须备有窗帘遮光。
6.1.2 人员要求按规定穿戴衣着、工帽,定期洗涤,必要时戴手套。
6.1.3 保持台面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每天擦台面、地面及能触及到的地方至少一次。试剂、玻璃仪
器放入柜中,不得散落。各抽屉内物品摆放整齐,闲杂物品不得放入。实验完毕应及时打扫干净,洗刷仪器,处理垃圾废物。不得用检验器皿盛装食物,不得在实验室吃东西。
6.1.4 试剂橱内做到标签与试剂对应,不得贴错标签,各试剂瓶干净无灰尘粘附,冰箱、冰柜中定期除
霜,各试剂瓶均具塞盖严,不得气体液体外漏,做到冰箱、冰柜无异味,无液体洒漏。 6.1.5 水池不得阻塞冒水,地面不得长出霉斑,垃圾筒、拖布有专人保管。 6.2 安全管理
药品分析检验室经常需要从事危险性检验,因而要求每一位分析工作者要小心谨慎,并采取种种 方法预防各种各样的,有时甚至是很严重的伤害。这些伤害是由于检验室某些工作人员不熟悉使用各种化学品或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造成的,因此要求检验室工作人员通晓安全规程,保证检验室人员及设施安全完好。
6.2.1 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使用安全规程,检验前应熟悉原理和注意事项,仔细检查仪
器的安装是否良好。按规定要求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在进行一切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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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Version: MQC0020-01 Title: Lab Sanitation , Safety And Fire Security Management Procedure 检验室清洁卫生与安全防火管理规程 Effective: 能损伤眼睛的操作时,必须戴上保护眼镜。
6.2.2 使用危险试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室内至少有两人,以减少人身事故和火灾的发
生;在装配玻璃仪器时,应注意不要被玻璃割伤(扎伤);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要把试管口朝自己或临近工作人员。回流冷凝管的上端或蒸馏器的接收器开口必须与空气相连。
6.2.3 开启盛有挥发性或有毒液体(如氯仿、乙醚等)的器皿,以及使用该类试剂时,要在通风橱内操
作,瓶口不要对着人,以防溅伤眼睛、皮肤或被吸入体内。当眼睛进入溶液飞沫或其它异物时,首先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到医院就医。
6.2.4 在使用移液管吸取液体时,禁止用口吸取。取完试剂后要盖紧塞子,不可搞错瓶塞。易挥发有毒、
有害气体的瓶口应用蜡(或其它方法)封口。不准用鼻子对准试剂瓶口闻味。如需嗅试剂的气味时,可将瓶口远离鼻子,用手在试剂前口上方轻轻煽动,使气流吹向自己而闻出其味。绝对禁止用舌头品尝化学试剂。
6.2.5 配制有毒药品和洗液等易腐蚀性液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带好胶皮手套、面罩、胶靴,防止溅出
造成灼伤。取出腐蚀性和刺激性物质(如NaOH)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应使用工具。稀释浓硫酸时,应在搅拌下徐徐将酸倒入水中,不得将水倒入酸中,以防溅出,发生危险。
6.2.6 使用酒精灯,不准用酒精灯互相点火。进无菌室前要关闭紫外灯,防止伤害。电烘箱不能烘烤易
燃物品。使用电炉一定要有人看管。
6.2.7 检查线路或外壳是否漏电时,应使用电笔,不要用手掌面去触试,以免因触电痉挛发生危险。并
注意电线的绝缘层是否有破损,地线焊接是否完好。推拉电闸时不要面对电闸,以免电火花伤眼睛。不要用水及湿布擦拭电气设备。在使用电器设备和分析仪器之前,要检查电线是否损坏、漏电,电源接通是否正常。使用过程中, 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发现异常情况马上切断电源,并及时与维护人员(电工或仪表工)联系检修,严禁擅自拆卸、修理,以防发生意外。
6.2.8 化验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喝水。化验室允许存放少量必须用的试验试剂,不得存有大量危险
品。使用水、火、电时要集中精力按操作步骤进行,不要与人闲谈,有事离开岗位时应委托他人代管,不得违章操作。在明火周围不得使用易燃、易爆品。检验结束后,要清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时要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下班后不属于连续使用的电器要关闭,如需要连续使用,应做好状态标记。 6.3 防火管理
检验室要经常处理一些较大潜在危险性物质的场所。在检验室的多数事故中,火灾是最普遍的起因之一。化学试验中的有机溶剂几乎都是易燃物质,有些为极端易燃品,因此首先要分清易燃物质的等级,分别制订预防措施。可燃液体的易燃性常用闪点和燃点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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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Version: MQC0020-01 6.3.1 有关术语
Title: Lab Sanitation , Safety And Fire Security Management Procedure 检验室清洁卫生与安全防火管理规程 Effective: 闪点: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形成混合物质后和火焰接触时闪火的最低温度称做闪点。 燃点:可燃物体接触火焰时燃烧的最低温度叫燃点。
闪点≤25℃的试剂叫一级试剂。例:醚、苯、甲醇、乙醇、丙桐、石油醚、乙酸乙酯等。 6.3.2 检验室的火焰口装置应远离一级试剂,若检验室中存有较大量上述试剂时,应贴有醒目的状态标
记:“严禁火种”、“严禁吸烟”等字样;放置这类物品的房间内不能有煤气嘴、酒精灯以及有电火花产生的任何电气设备,室内应有通风装置。使用一级试剂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检验必须在不燃结构的通风橱内进行。严禁靠近火源,以免发生危险。
6.3.3 一级试剂必须封好口,置凉暗通风处保存;自燃物质应存放在防火、防爆贮存室内;对遇水能引
起着火的活泼金属,例如金属钠,应妥善保管,远离水源。一旦失火,不能用水扑救。 6.3.4 检验操作室内不可贮存大量的化学危险品,化学危险品应存在专门房间里。检验室内必须避免产
生电火花。所有电气开关、电插座等必须密封,使电火花与外部空气隔绝。日常应定期检查电器开关等能引起电火的装置,避免电火花的发生。
6.3.5 检验室内严禁吸烟;化学试剂、物品贮存室内不准进行检验工作,不得穿带钉子的鞋入内;冰箱
内不准存放无盖的试剂、试药。
6.3.6 日光能直射进房间的检验室内必须备有窗帘,日光能照射的区域内不放置烧瓶及加热时易着火的
一切物质,也不要放置加热时易挥发的物质。
6.3.7 检验室内应备有喷淋装置和救火用的石棉毯子。一般的灭火器、设施应装在检验室门口外附近处,
便于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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