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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检查标准(
总分值: 100 分
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管理体系建设 (一)组织建设
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应成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的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的管理组织, 职责明确, 成员由医疗 行政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人员组 成,并指定专人承担本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定期开展 活动,持续改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 作,如每季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进 行检查,并有记录。 (二)制度建设
1. 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适合本单位 的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各环节的 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验收、贮存、保管、 发放、调剂、使用、督查、报残损、销毁、 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 2. 建立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的应 急预案。
3. 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 包括:采购、 保管、
2015 版)
检查结果及扣分记录
分值
30
5
检查方法及扣分标准
3
1.查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否下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
织,职责明确,查看其正式文件、人员组成、工作职责是否齐全。无成立组织 文件扣 3 分。有组织但职责不明确扣
2 分;人员组成不合理扣
1 分。
2
2.查看检查记录,一年不少于 4 次,缺 1 次扣 0.5 分,无记录或未体现持续改进扣 2 分。
15
10
1.查看各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制度完整、符合要求得
1 处扣 2 分,扣完为止。
10 分;无
制度扣 10 分;有制度但不符合要求,发现
2
2.查看应急预案,无应急预案或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药房专职管理人员、临床科室专职管理人 员 ) 。
3
3. 查看相关各岗位职责建立情况。未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各岗位人员 职责扣 3 分。有岗位职责但不符合要求,发现
1 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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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管理
1. 执业医师和药师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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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查看培训考核记录、资格准入文件。无培训考核记录扣 3 分;无资格准入
文件扣 2 分。
处方资格和调剂资格。
2. 相关医务人员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使用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制度。
3.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 业务熟悉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贮存、保管、发放、调剂和使用管理工作, 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医疗机构各环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信息须向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管理组织备案。 人员调整时须在部门负责人监督下进行清点交接、记录并报备 案。
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与保管必须分别由专人负责。
32. 分别抽取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人员
1 名, 药库、药房药师各
1 名,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各 1 名,考核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相关制度
1 名不知晓扣 1 分,扣完为止。 和岗位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抽查人员
1
3. 查看各环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信息,查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备案情况。无备案扣
1 分;各环节专管人员信息不完全扣
0.5 分。
1
4. 采购与保管未分别由专人负责扣
1 分。
检查内容与要求
分值
检查方法及扣分标准 检查结果及扣分记录
二、环节管理
50 5
(一)药品采购
1. 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经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3 1. 查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纸质或电子印鉴 卡;查看配送企业资质档案。无印鉴卡扣3 分;配送企业 资质档案不符合要求扣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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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 卡”,凭印鉴卡向定点药品配送企业采购。已 施行麻醉药品电子印鉴卡管理系统的医疗机 构,应按照程序在医疗机构印鉴卡平台进行 采购与确认工作。
2. 购用印鉴卡的项目有变更时,应及时到所 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已施 行麻醉药品电子印鉴卡管理系统的医疗机 构,应按照程序在医疗机构印鉴卡平台完成 变更工作。
3. 批准核发的纸质印鉴卡由药库专人、专柜 加锁保管,除购买药品之用外,不得带出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柜) 。 (二)药品验收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实行双人验收。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 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 小零售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 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2.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 1 年,但不得少于 3 年。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等异常情况应双 人清点登记,报药学部门并经本机构负责人 批准、加盖机构公章后向配送企业查询、处 理,并有相关记录。 (三)药品保管
1
1
2. 查看纸质或电子变更记录。若有变更未记录扣
1 分。
3. 查看纸质购用印鉴卡保存情况,未按规定保存扣
1 分。
6 4
1. 查看药库入库验收记录。 记录不符合要求扣 装扣 1 分。
2 分;未双
人签字扣 1 分;抽查药品包装情况, 未验收到最小零售包
1
2. 查看入库验收记录保存情况,抽取近 记录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3 年记录本一份,
1
3. 查看验收缺损登记。无登记本扣 1 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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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药库、药房和相关临床科室(病区)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做到账、物、批号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
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5 年。
2. 药库与各药房, 各药房与临床科室 (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三级基数管
5 1. 查看药库、药房和相关临床科室(病区)专用账册、逐 笔记录情况,账册不符合要求扣 次扣 1 分,扣完为止;抽查
2 分;记录不符合要求
2 分。
2 分;
1
1 个品种的专用账册,有效期
已满且少于 5 年内的保存记录,不符合要求扣
5
2. 查看三级基数表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扣 无三级基数管理扣
5
5 分。
理和申报、审批制。
3.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和临床科室(病区)可根据临床使用和管理的需要,设置麻
3. 任意抽查 1 个药房、临床科室(病区) 、麻醉科或手术 室,查看周转库(柜)内药品情况,任意抽查 查看账物相符情况,是否做到日结日清。 符扣 5 分。
2 个品种,
1 个品种账物不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 ,用以存放所备基数药品,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 定的数量。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按日结算,做到日结日清。
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使用等环节实行批号管理。
3
4. 抽取 2 张处方,追溯查看各环节批号管理执行情况,1 个环节未有批号或批号不相符扣
21 2
3 分。
(四)药品调剂与使用
1. 门诊药房应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药窗口,并有明显标识,专人调配。
2.调剂人员应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1.查看窗口设置和调配情况,无专用窗口扣1 分,无专 人调配扣 2 分。
4
2.抽查 20 张处方,是否按规定开具、调配,处方上各项信息是否完整、正确,处方用法、用量是否符合《处方管 理办法》 的规定。 1 张处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扣完为止; 查看顺序号编制记录情况,
1 张未编制顺序号扣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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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完为止。
3
诊疗专用病历》扣 2 分;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扣
3.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 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按有 关规定为患者建立本机构疼痛诊疗专用病 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药房各项记录 (进出库专用账册、 入库单、 专册登记、交接班记录、基数表、空安瓿、 废贴回收登记、不合格药品登记、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销毁登记、回收登记、空安瓿、 废贴销毁登记等)齐全。
5. 临床科室(病区)应做好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使用中各项记录(包括专册登记、 交接班记录、基数表、空安瓿、废贴回收登 记、领用、补充记录等) 。
3.查看门诊《疼痛诊疗专用病历》使用情况,无《疼痛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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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看各项记录。 1 项记录不完整扣 0.5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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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任意抽查 1 个临床科室 (病区) 以及麻醉科或手术室, 查看各项记录情况。 1 项记录不完整扣 0.2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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