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并延续地方建筑文化传统、强化城市风貌特色为出发点,结合规划区建筑风格特征和不同使用功能的要求,提出建筑风格的引导要求。
(3)建筑色彩
以延续城市文脉、凸显地方特色、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等原则,结合不同的建筑功能,对建筑色彩提出引导要求。
4、开放空间控制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市级和区级公共绿地、生态廊道、城市广场等大型开放空间,同时设置为周边居民服务的小型开放空间,形成完整的开放空间体系。
小型开放空间包括面积在市区级以下的小型绿地和小型广场,分为独立用地的公共绿地和广场,以及地块内向公众开放的空间两类。在建成区,应结合城市更新,增加小型开放空间,并鼓励保留地块内的空间向公众开放。
开放空间应与公共活动中心、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公交站点等结合设置,并结合城市道路、绿道等打造串联开放空间的慢行网络。 6.11装配式建筑发展引导规划
6.11.1 主要内容
各地根据实际,可在地块控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范围和面积、装配率等引导内容。
7成果构成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为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中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技术文件为附件(含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研报告、专题、附录)。
7.1规划文本
附件 图纸 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包括总则、人口与用地规模、土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绿地系统及环境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地下空间规划、控制单元划分与控制内容、其他特殊控制要求等。 法定文件 土地利用规划图、综合交通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其他专项规划图、城市设计导引图、控制单元图则。 规划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专题、附录。 技术文件
规划文本尽量简洁、明晰。说明性文字用楷体注在正文下,但不作为正式内容。文本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总则
阐明规划背景、规划范围、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等内容。 2、 主导功能与规模
阐明规划范围内的主导功能、建设规模(包括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居住建筑规模)等规划控制要求。
3、土地使用控制与引导
阐明规划范围内的主要土地使用性质,以及规划地块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及引导要求。
4、 综合交通规划
阐明规划范围内道路系统(明确路网结构、红线宽度、主要交叉口型式及其用地控制范围、道路控制点的竖向控制要求)、轨道交通线路(含快速公交)及站点、公交场站、社会停车场(含P+R)、配建停车要求、慢行交通等规划内容。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阐明在规划范围内安排的基础教育(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医疗卫生(区域综合医疗中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体育、文化、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养老院、残疾人康复托养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包括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文体活动中心、老年活动站等)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控制内容。
6、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阐明规划范围内给水、雨水与雨水利用、污水与再生水利用、供电、电信、供气、环卫以及管线综合等专项规划内容。
7、综合防灾规划
阐明规划范围内消防人防设施、避难场所及疏散通道、城市防洪排涝、抗震防灾、危险源控制等规划内容。
8、 绿地系统及环境保护规划
阐明规划范围内绿地系统结构布局、各类绿地面积总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防护绿地控制要求;
阐明城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环境等环境质量控制所采取的规划对策。 9、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标识出国家、省、市(县)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及历史构筑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范围内只能进行与保护单位相关的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建设与更新的原则与要求。
10、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划定片区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域,并结合地面功能引导地下空间立体布局以及相关通道的控制要求。
11、 城市设计引导
阐明规划片区在城市特色、格局、空间、肌理、文化、风貌、景观以及活动组织与联系等方面的规划控制及指导要求。
12、控制单元划分与控制内容
(1)结合相关划分原则(如边界、功能、合理公共服务半径等)与各地实际管理需求,对规划片区进行单元划分;
(2)控制内容:
针对各个控制单元提出其单元的主导功能、建设规模(包括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居住建筑规模),单元内各主次支路走向、红线宽度,主要交叉口型式及其用地控制范围以及刚弹性控制,单元内市、区、街道及社区级各类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以及刚弹性控制,单元内各级市政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的规模以及刚弹性控制,单元内各类公共绿地的规模以及刚弹性控制,单元内各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各级保护范围以及范围内建设要求。各类设施应具体到相应地块。
13、规划实施建议
提出建设时序等方面的规划建议及措施。 7.2规划图纸
1、区域位置图(比例不限)
标明规划区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及交通联系、周边规划(主要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邻接线、相邻规划的名称及阶段。
2、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1:2000)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示出各类用地范围界线(包括地籍界线及村界),道路网络现状,公共配套设施分布现状。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3、综合交通现状图(1:1000~1:2000)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示出现状道路红线,道路宽度,现状交通枢纽用地与交通站场用地、人行过街交通设施。
4、现状建筑质量评定图(1:1000~1:2000) 对现有建筑进行质量等级划分。 5、现状用地评价图(1:1000~1:2000) 可根据规划片区所在位置进行区分:
建成区:对现状用地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分为已批已建用地、已批未建用地、未批未建用地、保护区域。
未建区:综合现状用地基本农田界线、洪水淹没线、坡度坡向工程地质条件、地质灾害空间分布等地质、水文、气候条件,评定用地等级,分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不宜建设区。
6、公用设施现状图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示各类公用设施的用地范围及管网(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现状。
7、土地利用规划图(1:1000~1:2000)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示出各类用地布局、用地范围、规划用地性质、路网及交通设施、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以及其它控制内容。图中附“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构成表”。
8、综合交通规划图(1:1000~1:2000)
在现状地形图以及规划道路网上,标示道路等级: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以及绿道、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与站点。明确各级道路的控制强度。
9、道路竖向规划图(1:1000~1:2000)
1)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道路交通系统(包括道路中线、道路红线、道路侧石线及道路绿线)以及与周边的联系。
2)标明道路红线宽度、道路坡度、长度、平曲线半径、主要道路横断面形式、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以及道路交叉点、拐点的坐标与标高。
3)标明区域交通设施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位置与用地范围。 10、控制指标规划图(1:100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