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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概念与学科-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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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概念与学科

内容提要 中文“美学”一词是产生于清末的一个外来词,相对妥帖的译词应是“审美学”。 在运用该词的各种非学术与学术场合,(审)美学概念被赋予多层面的复杂含义。文章无意 于给这个概念再增添一个定义,只是从(审)美学概念的术语产生、实际运用、学科存在方式 、理论发展史、学科分类、价值意义等六方面分梳了该词的内涵与用法。

作为现代汉语词汇的“美学”是一个外来词,在清末西学东渐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出现于中国人的语汇中。作为一门学问,美学也曾在20世纪的中国学术史上独领风骚,屡掀热潮。即使是在几次美学热已经沉寂有年的今天,人们依旧会在各种学术与非学术场合,每每遭遇“美学”一词。那么,人们究竟是怎么用这个词的?作为一个学科的名称,它有哪些方面的内涵?本文并不想给这个概念再增添一个定义,只是试图通过对“美学”概念的多层面分梳,来揭明人们自觉不自觉地赋予“美学”术语的诸多含义与用法。

首先,从概念的产生而言,“美学”术语源于哲学内部一门新学科的创立,其本义是感性学,汉译为“审美学”更贴切些。(注:同许多研究者一样,笔者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已经被习惯的“美学”译名,但有时也用“(审)美学”这种书面形式,既兼指两个完全同义的译名,更是为了提醒、强调“审美学”这个译

名的合理性。详见正文。)创立这门新学科的是启蒙运动时期的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Baumgarten,1714-1762)。对于西方学术史而言,人们以为各种科学或学问都是从所谓哲学中分化出来的,鲍氏发现当时的哲学研究有一个漏洞:既然人类心理活动有认知、意志、情感之分,已有逻辑学研究认知或理性认识,有伦理学研究意志,那么就应有一门学科来研究情感,但对这个被认为是混乱的感性认识的情感领域的研究却付诸阙如。于是在十多年倡导并在大学讲授这门新课程的基础上,他于1750年出版了书名为“Aesthetica”的拉丁文著作。此事件被认为标志着美学作为正式学科的诞生,鲍氏因此也被誉为“美学之父”。 鲍姆加登在希腊文aisthésis的基础上创造了Aesthetica(一般音译作“埃斯特惕卡”)这个拉丁词,而aisthésis同时具有感情、感觉、感性和认识等意义。因此,“埃斯特惕卡”的本义可归结为“感性学”。这从鲍氏对“埃斯特惕卡”的定义中亦可看出:“美学(Aesthetica)作为自由艺术的理论、低级认识论,美的思维的艺术和与理性类似的思维的艺术是感性认识的科学。”(注:〔德〕鲍姆加滕(登):《美学》,简明、王旭晓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第13页。)在鲍氏,此“感性认识”与被逻辑学研究的高级的理性认识相对,指人的认识或意识结构中低级的部分,包括幻想、想象、一切混乱的感觉和情感等。此后,人们逐渐接受鲍氏创造的新概念,sthetik或esthetik(德文,一般音译作“埃斯特惕克”)、Aesthetics

或Esthetics(英文)也就成了这门新学科的名称,且与逻辑学、伦理学三足鼎立而成为哲学的一个新分支学科。可见,顾名思义地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一门学问并不合乎其本义。 那么,上述西文“美学”诸词中并无“美”的含义,此门新学科为什么还要称“美学”?鲍氏之后的西方学者也普遍据此认为“埃斯特惕卡(克)”这个名称并不恰当。有人还建议应据希腊文Kallos(美)将此门新学科称为Kalistik(注:参见〔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页。蔡仪曾明确表示他所说的“美学”正是这个术语意义上的,且以为美学“只有用‘Calistics’这个名称才是名正言顺的”[参见其《新美学(改写本)》第一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序”第3页、正文第188-189页]。)(德文,一般音译“卡力斯惕克”,英文词是Calistics,但实际均未被正式使用)。不过,由鲍姆加登对“埃斯特惕卡”研究对象与目的的界定看,该词被称或译为“美学”也有其缘由,因为在他看来:“美学(Aesthetica)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而这完善也就是美。”(注:〔德〕鲍姆加滕(登):《美学》,简明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第18页。)但鲍氏对美学的定义与论述也有其暧昧之处:美学此学科既是科学,又是艺术;此学科关涉人的感性,属于哲学学科,但又与自古希腊以来的诗学、文艺理论关系甚密。这样,“埃斯特惕卡”虽然在哲学内争得了一席之地,但在后世又往往被等同于研究文学及艺术的诗

学、文艺理论甚或文艺批评之类学科实在是事出有因。 一般认为,对应于西文Aesthetica、sthetik或Aesthetics的中文语汇“美学”于1883年由日本哲学家中江兆民(1847-1901)在翻译法国学者维论(Véron,1825-1889)的著作L'ésthétique(《美学》)时最先采用(注:参见徐水生:《从“佳趣论”到“美学”――“美学”译词在日本的形成简述》,载王杰主编《东方丛刊》第3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46-150页。),并于20世纪初传入中国,其最早使用者是王国维等学者。但也有学者考证,德国来华传教士花之安(ErnstFaber)于1875年就使用了“美学”一词,其后还出现过“审美之理”(1866年)、“艳丽之学”(1889年)“审美学”(1902年)等诸多译名(注:参见〔日〕今道友信:《东方美学》,蒋寅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第1页;黄兴涛:《“美学”一词及西方美学在中国的最早传播――近代中国新名词源流漫考》,载《文史知识》2000年第1期。)。或许我们可以说,“美学”一词,在同样经历着与西方文化交流碰撞的历史进程中,并未相互影响地同时在中日学术界产生了(注:参见刘悦笛:《美学的传入与本土创建的历史》,载《文艺研究》,2006年第2期,第13-19页。)。 在当代以感性为核心旨意的审美现代性讨论中,学者们不断回溯到“埃斯特惕卡”的“感性学”本义,以至有学者认为当恢复其“感性学”原名。不过,鉴于西文该词本义突出的并非感性

本身也非美,而是人感知、获得美的活动状态或过程即“审美”,故19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汉语美学界学者纷纷表示用“审美学”这个译名更为妥切(注:如蔡仪早在其出版于1947年的《新美学》中就写道:“Aesthetics今人有译之为美学者,而其实源出于希腊文Aisthetikos,意为‘感性学’或‘感性之学’,意译为审美学尚说得过去,若译为美学则失其原义了。”(参见蔡仪:《美学论著初编》上册,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第184页)李泽厚则在1980年代更明确地写道:“如用更准确的中文翻译,‘美学’一词应该是‘审美学’,指研究人们认识美、感知美的学科。”[参见李泽厚:《美学四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2版(1989年初版),第8页]。),也以此出现了多部以《审美学》命名的美学原理教材(注:如王世德:《审美学》,山东文艺出版社,1987年;周长鼎、尤西林:《审美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胡家祥:《审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另外,将“埃斯特惕卡(克)”译为“审美学”还有一个重要的方便之处:可以顺理成章地将其研究对象确定为“审美(活动)”(注:相较于“美”,“审美”概念对于(审)美学尤为重要:“既然不同的思想家对美学对象有不同的理解,那么对‘审美’概念也自然有不同的理解。但是这一点应当认为是无疑的:‘审美’这个词不只是作为‘美’的同义词出现的,而且是作为新的范畴出现的”([苏]列•斯托洛维奇:《审美价值的本质》,凌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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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概念与学科内容提要中文“美学”一词是产生于清末的一个外来词,相对妥帖的译词应是“审美学”。在运用该词的各种非学术与学术场合,(审)美学概念被赋予多层面的复杂含义。文章无意于给这个概念再增添一个定义,只是从(审)美学概念的术语产生、实际运用、学科存在方式、理论发展史、学科分类、价值意义等六方面分梳了该词的内涵与用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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