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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命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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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儒家的生命观在中国传统思想中,生命源于天地,“天地合而万物兴焉”《礼记 郊特牲》。天属阳,地属阴,天地能够像男女一样阴阳合和,生发出世间最伟大、最神圣的生命。“天地氰蕴,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经系辞下》,儒家认为,天道是自然的,天地化生万物也是自然的。天地自然演运,万物自然生成,天道成为世界万事万物的主宰。“天地之大德曰生”,《易经二系辞下天道具有无穷无尽的创造性和生命力。它滋生出万物,并赋予万物以各不相同的本性,从而形成了多姿多彩、生机勃勃的世界。依照这种观点,人的生命当然也源于天地,“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礼记·礼运》。儒家认为,人和万物都是由于“气”之凝聚,聚合而生的。生为气之聚,死为气之散,气有聚散、往来、屈伸的变化,故人有生死、寿夭的变化。据此,他们用来说明人的生与死的变化,这是中国哲学元气本体论在生命哲学中的应用,也是中国哲学重视人生哲学的体现。儒家指出,虽然人与万物都察气而生,但是由于“气”有清浊、明昏、全偏、厚薄、纯杂的不同,所以便有人和万物的差别由于人察清、精、明、全、厚、纯之气而生,所以人为万物之灵。荀子在《王制》篇中进一步解释了这一观点“水火有气而无性,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生而无义,人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孝经二圣治》也讲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优异于万物,超越于群生,成为宇宙中的最伟犬瑞崇高者。天地之间最为珍贵的是人的生命二人是万物之灵,天地之心,居于天地之间的崇高地位,所以人的生命也就最为重要。既然儒家认为人的生命是天地之间最为宝贵的,因此,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就成为儒家对待生命的基本态度。我们从先秦儒家的其他有关记载可以了解到其对生命的基本态度。《论语二乡党》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马厩着火了,最先遭灾的肯定是马。然而,孔子先问的是人受伤了没有,却根本不问及马。从这里可以看出人的生命在孔子心目中的地位。一般的财产损失当然是远远不及人生命的价值。然而,这则事例并非就事论事,它表明了孔子珍视生命的态度。三代以来的人牲、人殉制度是残害生命的最残忍的方式,孔子对这种残害生命的制度表达了强烈的愤慨,狠毒地咒骂道“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梁惠王上骂人断子绝孙,在古代社会里是非常刻毒的,孔子连发明木俑殉葬的人都这样狠毒地咒骂,对于用活人殉葬就更不用说了。可见人的生命在孔子心中是多么地重要。孟子在《梁惠王上》中特地引用这句话,也充分说明了孟子珍视生命的态度。荀子对于杀生而送死的行为也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杀生而送死谓之贼。”《荀子·礼论》《论语·述而》载“子之所慎斋、战、疾”,这三者无一不与生命息息相关,所以孔子才尤为谨慎重视。孔子提出“仁者爱人”的主张,也显现了其对人生命的关爱。爱人的含义是广泛的,但却理所当然地包括要爱护人的生命。更为可贵的是,处在那个时代的孔子提出的“爱人”是指向泛爱一切人的,包括一切阶层的人在内。我们可以从他反对人殉、提倡“修已以安百姓”,“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看出这一点。孟子更是发扬了儒家对生命关爱思想,这突出地体现在其“仁政”学说上。从其“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来分析,其所谓“不忍人之政”即“仁政,’,其渊源即为“不忍人之心”或说“恻隐之心”。从孟子所言“仁政”的具体内容来看,也无一不是关注人民的生计冷暖,力图使人民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充分享受人生的天伦之乐与生命的欢悦。“仁政”就是使人民“有栗如水火”,“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民非水火不生活,昏幕叩人之门户求水火,无弗与者,至足矣。圣人治天下,使有寂粟如水火。寂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乞孟子二尽心上》。“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黎民术饥不寒”,孟子如此关注民之养,其目的无疑是使人民摆脱“饥色”“饿俘”的非人状态,而其关注所依凭的价值观念,正是应“善待生命。”反对战争,反对杀戮,珍惜人的生命是先秦儒家学派的一贯主张。孔子对生命的珍视也体现在其反对战争的思想上。卫灵公曾向孔子请教军旅之事,孔子颇为反感地拒绝“姐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论语·卫灵公他第二天就离开了卫国。其实,孔子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授弟子,何尝不懂军旅之事拒绝卫灵

公,是因为孔子明白战争即意味着杀戮,意味着残杀人的生命,这正是孔子所激烈反对的。孟子在渴见梁襄王时,梁襄王曾问孟子什么人能够统一天下,孟子回答“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二梁惠王上》。面对频繁的战争,大量的杀戮,无数生灵涂炭,孟子出于对人类生命的关爱,提出了“仁者无敌”、以仁来统一天下的主张,对那些喜欢战争,穷兵黔武的人进行了强烈的谴责。有人说“我善为阵,我善为战,大罪也。”《孟子。尽心下》“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离娄上梁惠王因争夺土地,驱使民众子弟去作战,死者无数,孟子便指责他“不仁哉梁惠王也”《孟子二尽心下孟子的反战呼吁以及其对“善战者”罪行的抨击、指责,不正显示了孟子不忍见生命受摧残而力图拯救之的种种努力吗显然,在孟子看来,相对于权力和土地,生命是更为珍贵的,决不能以人来殉土地和权力。虽然儒家是如此激烈地反对战争,反对杀戮,但同时也意识到在春秋战国这样大动荡的时代里,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又退而求其次,提出了“以不教民战,是谓弃民”《论语‘子路》、“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这样的要求。《孟子“告子下当然这并不表示儒家认同战争,而是出于对人类生命的珍惜和关爱。我们从儒家对生物的爱怜也可反观其对人类的仁爱。《论语·述而》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对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对待人类本身。孟子在见到梁惠王时也大谈这种仁爱思想“无伤也,是乃仁术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应厨也。”《孟子梁惠王上儒家认为,具有仁爱思想是珍视一切生命的基础,恩足以及禽兽,功也应至于百姓,人类的生命更应该受到尊重。先秦儒家代表人物不仅非常重视人的生命,就痴寸身体的损伤也被视为不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也”孝经二开宗明义》。孔子的高足曾子临死之前把自己的学生召集起来说“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免夫小子”论语,泰伯》曾子让他的学生看自己的手足有没有损伤,一辈子小心,惟恐遭受刑戮损伤体肤,看到自己身体安然无恙,便可以从容离去了。儒家是非常重视孝道的,但在治丧之时,也敦戒孝子不要因为父母的逝世哀痛过度而伤害自己的身体。“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致也。”孝经二丧亲》。孟子说“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兼,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也,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孟子告子上》。看来,爱护身体的每一部分,不仅是出于孝的观念,也是儒家出于对生命本体的关爱。以儒家学派为代表,诸家学派对生命的珍爱与善待的态度既是中国古代神人关系演变的结果,又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华夏文明的滥筋之际,几乎是鬼神主宰着世界。《礼记二丧记》所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鬼”。在天命鬼神决定一切的情形下,人只是神的影子,只是实现神意的世俗工具而已。故历史上存在过大量的人祭现象,仅卜辞中记载的就有一万多人。考古发现表明,人殉在上古时代是大量存在的。无论是人祭还是人殉,都反映出人的地位是极端低下的,其价值也是微不足道的。人们对人生命价值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不断加深的。周朝的建立者在灭商的过程中,对民众的力量有了深刻的认识,意识到单纯地敬奉上帝,祈求神佑并不是维护自己天命的唯一手段,构成社会基础的民众也是政治活动所要围绕的中心。因此,周公提出了“敬天保民”思想,历史上第一次把民众摆到了与上帝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泰誓这一全新的政治概念对后来的社会思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春秋时期人文主义思潮兴起,以人本思想来代替神本思想就是在此基础上的发扬和光大。春秋时期的列国纷争,政权更迭使统治阶级认识到依靠现实的民众比依靠虚幻的上天更为实际。一些进步的思想家提出了民是神之主、先民而后神的政治主张,如郑国的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左传二昭公十八年随国贤臣季梁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左传,桓公六年藐国史嚣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左传二桓公六年》。民众的重要性使得民众的生命更为受到重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个人的生命价值也逐渐突显起来。春秋时期铁器的使用使得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一个人的劳动不仅能维持自身的需求,而且能创造较多的剩余价值,这使得个人的生命价值逐渐

受到重视。私学兴起以后,社会上受教育的范围逐渐扩大,拥有文化知识的人逐渐增多,他们在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人的生命价值内涵更为丰富,生命的意义更为重要。正是人生命价值的提高,昔日一度盛行的人殉、人祭到春秋时期开始受到质疑反对宋襄公要用人祭,司马子鱼曰“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左传。嘻公十九年秦穆公让三个贤良的大臣殉葬,秦人就指责秦穆公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并作《黄鸟》诗来讽刺。《礼记二檀弓下》也记载了两例反对人殉的事“陈子本死于卫,其妻与其家大夫谋以殉葬,定,而后陈子庄至,以告曰‘夫子疾,莫养于下,请以殉葬。’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虽然,则彼疾,当养者,孰若妻与宰得已,则吾欲己,不得己,则吾欲以二子者为之也。’于是弗果用”另一则是“陈乾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牌子夹我’陈乾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这二则事例说明春秋战国时期虽然还存在着人殉现象,但是这种残害生命的行为己经遭到了强烈的反对,这显然是生命意识的巨大进步。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反对人殉、珍爱生命在春秋时代己成为一种潮流。儒家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态度正是对这一潮流的顺应和肯定。对生的渴望和对死的恐惧是出于人类的本能,尊生惜命是人类共同的心理特征。春秋战国时期对生命的重视几乎是各家学派的一致态度。相对于道家对自我生命的珍惜,儒家则更多是站在君子圣人的角度来关爱民众的生命。儒家学派不仅重视人的生命权力,更重视人的生存权力,这正是儒家构建其仁政学说的基点之一。·二、一先秦儒家的死亡观一一般的死亡观人总是要死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春秋时代的人们对此已是深信不疑。我们从《左传》的记载中可以了解到这一点。“子产曰人谁不死,凶人不终,命也。”左传》昭公二年“昭子曰人谁不死,子以逐君成名,子孙不忘,不亦伤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安于曰我死而晋国宁,赵氏定,将焉用生人谁不死我死莫矣。”《左传》定公十四年子产等人是春秋时期的著名贤人,他们的观念是很具代表性的,应该说反映了春秋时代人们的一般死亡观念。是的,“人谁不死“众生必死,死必归土”《礼记·祭义儒家也将死。

古往今来,“命运”一直都是人们关心和思考的话题。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很早就对“命运”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索、作出了精辟的论述,留下许多值得重视的、闪耀着哲学智慧的睿智话语。其中尤其以儒家这方面的内容丰富,给人以更有益的启迪。但长期以来,人们对儒家“命运”观多有误解。“修身俟命”这一儒家的古训总不被人理解与接受。这些都影响了我们更好地理解与认识儒家,使儒家思想的价值在现代大为降低。这势必导致我们失去一个对我们自己更深地理解自身来说十分重要的途径。

“命”是儒家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是儒家思想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虽 然人人都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命”的作用 ,但要把命说清楚却很难。于是从先秦 时期的墨子开始直到今天 ,都有人把儒家关于“命”的思想当作消极宿命论来批判① , 在当今时代甚至有人把它当作封建迷信 ,其证据就是《论语》中子夏的一句话 :“死生有 命 ,富贵在天。”(《论语·颜渊》)那么儒家的命运观是不是消极的宿命论呢 ?要解开 这些疑团 ,就要对“命”在儒家哲学中的涵义、地位、作用和意义进行分析。尽管 “命”在不同形态的儒家思想中用法并不完全一致 ,因此我们将以代表儒家思想的“孔 孟之道”为基础来分析儒家的命运观。一、“天命”与“命”的区分长期以来 ,学术界 多把“天命”和“命”两个概念混为一谈 ,事实上二者在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中有着 不同的涵义和地位。所谓“天命” ,即“天之所命” ,代表至上神———天的意志 ,是 道德的最后根据 ,具有赏善罚恶的特征。“命”则总是造成承受者无可奈何、不可抗拒 的结局 ,具有无意志、无目的、无规律、无善恶的特征 ,是人的有限性的反映。“命” 这个概念本身是从“天命”分化而来 ,这一分化在西周中期

“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大学·七》)(内心怎么想,自己心里明白,也会在外表体态上有所反映,故有修养的人对自己的身心是敬慎持守的,不欺人,亦不自欺,是非分明,表里如一)。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中庸·二十四》)(至诚,就可以预知未来。国家兴亡也是有征兆的,兴盛就会有正常、吉祥之兆,衰亡也同样将有反常凶险之征。可以通过用蓍草和龟甲占卜反映,也可以通过身心直觉体验,或通过国家各地各处的动静和反应而预感。祸福将要来临的时候,无论好的或不好的意象都可以预先感知,故至诚之心有如神明)。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12·5》)

“子曰:‘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论语·13·26》)(君子安祥舒泰,却不傲慢放肆;小人傲慢放肆,却不安祥舒泰)”。

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不知自己的气质、性格、使命和命运,不知自然、社会、人事的变化趋势及其规律,就称不上有修养有德行的君子;不知礼制礼仪礼节,就无从在社会上立足,更谈不上自我发展和社会改良;不知道言语的真正含意,也就不能知人识人)。

“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镃基,不如待时”。(《孟子·公孙丑上》)(有知识智慧,还要善于借助形势,把握时机;准备充分,还要蓄以待时,等待良机。)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孟子·卷七 离娄上》)(看一个的内心,最好是观察人的眼睛,心中的丑恶都会从眼神中表现出来,眼睛是隐藏不了的。内心光明正大,眼睛就会明亮有神,目不邪视;心术不正,眼睛就灰暗无神,目光游移不定。听他说话,同时观察他的眼睛,人又如何能蒙蔽欺骗呢?)

“莫之为而至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万章上?)(没有那样去做却自然而然地成为那样,那就是天意;没有确定一个目的,却不知不觉地达到了那个目的,那就是命运。)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诚心诚意、尽心尽力,就可以认识人、事的本质和特性。广泛认识、推究人事的本质和特性,就可以认识自然、社会、人生的意义和规律。诚心诚意,返朴归初,归根复命,回复本性,这也就是人对宇宙法则,客观规律的响应与复归。无论人心如何反复,世事如何变化,赤诚相待,忠贞不二,努力完善自我,等待时机,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使命,这才是人对命运应持的态度)。

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孟子.尽心上?)(一切都是天命,要行正道顺受天命。知命的人不会背时悖势,非分越位,自逞勇力,侥幸行险,更是不会自己逼着自己走上绝路的,尽心尽

意力行于正道,心地自由而坦然,承受的就是正命;身心有所束缚、执著、不自由、不坦荡,心胸不开阔,承受的就不是正命了。)

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孟子.尽心上?)(也就是说,人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对于六尘色声香味融法的欲望或本能是人的天性,亦即天赋本能,但欲望或本能的满足则在于命运,所以有修养的人不认为它是天性本心,就因为它是无常而变化的。仁义礼智圣,也与命运相伴随,但不因命运变化而有丝毫变易,它正是人的天性本心,所以有道义之人不称之为命运。推言之,欲望或本能可以不满足,人无损于为人;仁义礼智圣不能实现,虽仍可称为人,但却不是完整、圆满的人,或曰真人)。

综上可知,儒家认为是有天命的。天命是超乎人的意志之外的,人只能(也应该)听天由命,亦即君子应知命,尽性尽命以奉天道。实质上,听天由命并不是消极,而是积极地顺应自然,实现人生。“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认识客观规律,体究自然、社会、人生的真义,顺乎天性,出自内心地做人,超乎万有之外而又立于万有之中,任运自然,随遇而安,随心(本心天性)所欲,随缘而化,心地坦然(平静安宁),问心无愧(无怨无悔),这才可谓知命达命,这才是最好的人生、命运!

儒家命运观

一、先秦儒家的生命观在中国传统思想中,生命源于天地,“天地合而万物兴焉”《礼记郊特牲》。天属阳,地属阴,天地能够像男女一样阴阳合和,生发出世间最伟大、最神圣的生命。“天地氰蕴,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经系辞下》,儒家认为,天道是自然的,天地化生万物也是自然的。天地自然演运,万物自然生成,天道成为世界万事万物的主宰。“天地之大德曰生”,《易经二系辞下天道具有无穷无尽的创造性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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