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售房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现房屋产权状况为:合同、发票。
甲、乙双方就上述和发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人民币 元整(不含购房时未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含现有室内家具、家电)出售上述房屋。
2、乙方同意按上述价格代售上述房屋。乙方不收取甲方委托售房的所有费用。 3、乙方负责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甲方给予配合。
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由乙方与购房人协商承担。
4、乙方负责于2011年 月 日前让购房人将购买该房屋房款共计人民币(现金) 万元整备齐,于签署相关买卖协议之日,将该资金存入银行资金监管,于产权变更完成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须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携带该房屋相关证件(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到达大连与购房人签署该买卖协议。
6、乙方须在该房屋买卖协议签署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 7、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备齐该房屋相关证件,本协议终止。 8、一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购房所需款项(现金),本协议终止。 (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本协议终止。
乙方违约须承担甲方(二人) —— 的往返机票款。 9、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其它约定:
(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向其它人员出售此房屋。
(2)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十日内,安排甲方与购房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逾期本协议终止。
甲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人:
年 月 日 第2页 共3页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