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期货从业考试《期货基础知识》知识点:中国期货业协会
1.成立时间:2000年12月。
2.宗旨:在国家对期货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期货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期货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期货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
3.性质:中国期货业协会是期货业的自律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期货业协会由会员、特别会员和联系会员组成。
(1)会员是指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业务或相关活动的机构。 (2)特别会员是指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3)联系会员是指经各地方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设立的地方期货业社会团体法人。 (4)期货公司以及其他专门从事期货经营的机构应当加入期货业协会,并缴纳会员费。 4.期货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5.中国期货业协会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中国期货业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证监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期货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1)教育和组织会员及期货从业人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行业自律性规则,建立健全期货业诚信评价制度,进行诚信监督。
(2)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管理及撤销工作,负责组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及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授权的其他专业资格胜任能力考试。
(3)监督、检查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受理对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的举报、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本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给予纪律惩戒;向中国证监会反映和报告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执业状况,为期货监管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4)制定期货业行为准则、业务规范,参与开展行业资信评级,参与拟订与期货相关的行业和技术标准。 (5)受理客户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6)为会员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中国证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7)制定并实施期货业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期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8)设立专项基金,为期货业人才培养、投资者教育或其他特定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9)负责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自律性组织协调,提高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技术水平。 (10)收集、整理期货信息,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推动会员按现代金融企业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促进业务创新,为会员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
(11)组织会员对期货业的发展进行研究,参与有关期货业规范、发展的政策论证,对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建议。
(12)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广泛开展期货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3)表彰、奖励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个人,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和文化活动,加强会员间沟通与交流,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
(14)开展期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期货业加入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对期货涉外业务进行自律性规范与管理。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在“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中,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工作具体包括:
(1)在净资本监管中主要负责对期货公司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净资本工作的培训,对违规人员按照自律规则进行处罚。
(2)在保证金安全监管工作中,负责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保证金安全存管规定的培训,向期货投资者宣传监控中心客户查询系统的功能,提醒投资者经常登录监控中心客户查询系统核对客户权益变动情况。
(3)在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管工作中,负责对拟任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的资质测试,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和业务培训,对违规人员按照自律规则进行处罚。
(4)在期货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中,负责对相关会员单位提出自律要求,为风险处置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