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2017届高三上学期月考(三)语文(新考纲)试题及答案解析
本试卷共8页,22小题,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用黑色笔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考号填写在答题卷上。 2.选择题要用2B铅笔把答题卷上对应题目选项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卷各题指定区域内相应位置上;不准使用铅笔和涂改液。不按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
第Ⅰ卷阅读题
一、现代文阅读(共35分) (一)论述文阅读(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9分)
“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丑中之美
庄子及其后学以“道”的自然无为为美,其根本表现是在个体人格的自由上。因而,在庄子及其后学看来,人的外形的丑丝毫也不妨碍他具有精神的美,得到人们的爱慕。庄子一方面赞赏他理想中的“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的“神人”,另一方面又丝毫不歧视形体残缺丑陋,却具有精神人格美的人。在中国美学史上,也是庄子第一个明确地谈到了丑的问题,指出了在丑的外形之中完全可以包含超越于丑的形体的精神美。
《德充符》中通过许多寓言说明了这个道理。卫国的哀骀是一个奇丑的人,“以恶(丑)骇天下”,然而“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十数而未止也”。鲁哀公和他相处不过数月就想请他当宰相。庄子以文学的夸张笔法,描写了这个奇丑者得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许多人的爱慕,同时又借孔丘之口说明了他之所以得到爱慕的原因:“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而所谓“使其形者”就是精神。人们之所以爱这个奇丑的人物,就是爱他的“全德”,爱他的精神美。“闉跂支离无脤”“瓮盎大瘿”都是一些腰弯及于脚趾、形体残缺没有嘴唇、身上长着像盆瓮一样大的瘤子的奇丑人物,然而前者说卫灵公,后者说齐桓公,都得到了赏识和喜爱,以至卫灵公、齐桓公看起那些形体齐全的人来,反而觉得“其脰肩肩(瘦小样子)”,矮小可怜了。庄子认为,这是“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的缘故。这些奇丑人物,由于他们有人格精神上的美,所以人们就忘掉了他们形体的丑陋,看上去反而比形体健全的人更加高大了。庄子看到了人的内在精神美能够压倒和克服外在形体的丑,“形骸之外”的美高于“形骸之内”的美。在追求着个体人格自由的庄子眼里,就连汲汲于仁义、不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孔子,虽然形体健全,但较之于被砍掉了一只脚,却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兀者叔山”,在精神上是遭受了无可解救的“天刑”的。在庄子看来,这种精神上的刑残比肉体上的刑残更加可悲。庄子一点也不忽视形体的美,但更加重视精神的美。这种对于人的精神美的高度重视和追求,后来在魏晋时期的美学中得到了发展。
从艺术史上看,庄子认为在丑怪的形相中可以包含强烈的精神美的思想,曾对中国艺术的发展产生明显的影响。五代人物画家禅月大师贯休的人物画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贯休是
禅宗的信奉者,曾被皇家授予师号。而禅宗的思想,是同道家的思想密切联系着的。贯休所画的人物,其形相十分怪异甚至丑陋,却又使人感到有一种内在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力量。“其名作十六帧水墨罗汉,骨相奇特古怪,为前代所找不出的。例如有庞眉大目者,孕颐隆鼻者,倚松石者,坐山水者。以之与阎立本的帝王图相对照,虽则坚实劲拔的笔致,略有相似,而人物的形态完全不同。阎氏的人物庄严肃穆,是一种士大夫社会的正型。而贯休的人物怪骇突兀,宛如战斗时神经紧张的一种变型”。完全可以说,在中国美学史上,对丑怪之美的肯定,为庄子美学所特有。这也是一般浪漫主义美学所共有的特色。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美学,则是排斥丑怪之美的。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庄子及其后学认为人的外形的丑并不妨碍他具有精神的美,是因为他们尊崇以“道”的自然无为为美,其根本表现是在个体人格的自由上。
B.在庄子看来,人的内在精神美能够压倒和克服外在形体的丑,所以人们若想得到他人的爱慕,就要成为形体丑陋,却具有精神人格美的人。
C.庄子《德充符》中的奇丑人物,由于他们有人格精神上的美,所以人们就忘掉了他们形体的丑陋,看上去反而比形体健全的人更加高大了。
D.庄子追求个体人格自由,他认为“兀者叔山”虽被砍掉了一只脚,却也因懂得自然无为之道而比形体健全却不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孔子可贵。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庄子之所以让他笔下奇丑人物得到许多人的爱慕,是因为他看到了人“形骸之内”的美是要高于人的“形骸之外”的美的。
B.禅月大师贯休笔下的人物形相十分怪异甚至丑陋,却又使人感到有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这反映出禅宗与道家思想的联系。
C.与贯休所画的人物迥乎不同是,画家阎立本笔下的人物形态庄严肃穆,体现的是形体美与精神美相统一的儒家的美学标准。
D.贯休笔下那些罗汉群像的庞眉大目、孕颐隆鼻、怪异丑陋,与庄子笔下的“闉跂支离无脤”“瓮盎大瘿”其实是一脉相承的。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以庄子的眼光来看,那些汲汲于名利,一旦仕途多舛,怀才不遇便要呜呼哀哉的士大夫们也是可悲的,还不如《德充符》中某些外貌丑陋、甚至形体不健全之人。
B.《巴黎圣母院》中雨果笔下的卡西莫多与庄子笔下的“闉跂支离无脤”“瓮盎大瘿”在形体的丑及人格精神的美上都有相近之处,这体现了浪漫主义美学的特色。
C.在中国美学史上,庄子第一个明确地谈到了丑的问题,并对丑怪之美予以肯定,这拓展了中国美学的领域,对占统治地位的正统儒家美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
D.庄子指出在丑的外形之中完全可以包含超越于丑的形体的精神美,这种美学思想后来在魏晋时期的美学中得到了发展,对后世中国古典美学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力。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1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12分)
鲍勃·迪伦:迷人之谜
柏琳
鲍勃·迪伦是谁?
1985年,电影导演斯科特·科恩采访鲍勃·迪伦时这样描述他:桂冠诗人,身穿摩托夹
克的先知,神秘的游民,衣衫褴褛的拿破仑,一个犹太人,一个基督徒,无数的矛盾集合体。完全不为人所知,像一块滚石。他曾经被分析、定级、分类,钉在十字架上,定义、剖析、调查、检验、拒绝;但是从来没有被弄明白过。
1941年5月24日,迪伦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少年时他便显示出音乐天赋,10岁自学了吉他、钢琴、口琴等乐器。高中时,他就加入了一个小型摇滚乐队。
1959年,他进入明尼苏达大学。同年,他读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也读到另一本“垮掉的一代”的著作《裸体午餐》。他说:“我完全爱上垮掉的一代、波希米亚、咆哮那群人、凯鲁亚克、金斯堡、柯索、费林格提……他们对我的影响就如同猫王对我的影响一样。”也许是受到某种感召,这个少年在刚满20岁时从大学辍学,孤身一人来到纽约,即将开始一段美国民谣的传奇。去纽约之前,他给自己起了“迪伦”的艺名。
1962年,他发行处女专辑《鲍勃·迪伦》。1963年,他第二张专辑中的《答案在风中飘》成为20世纪中下叶美国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的“圣歌”。
1964年,《时代变了》发行,被认为是迪伦的“抗议专辑”。他的朋友艾伦·金斯堡在听到那首《暴雨将至》时号啕大哭,“薪火传承到了新的一代,从早期的波西米亚和垮掉的一代,到寻找光明和自我激励的这批年轻人。这些诗词简直就像《圣经》箴言一样,撼动人心。”《答案在风中飘》和《暴雨将至》等作品,使他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这些表达对核武器军备赛的担忧,以及有关贫困、种族歧视、监狱、沙文主义、战争、反思原教旨主义等内容的歌曲,迪伦只花了20个月就全部写完了。
此后,他对于加之于身的各种标签都感到厌倦,刻意要与60年代轰轰烈烈的反叛文化运动保持距离,他说:“我不想再为任何人写歌,不想成为什么代言人,我只想从我的内在出发来创作音乐。”1964年另一张专辑《鲍勃·迪伦的另一面》中,已经不见抗议歌曲的影子。 “我不是任何一代人的宴会司仪”,当人们期待迪伦能成为民权运动的旗帜时,他这样回答。他走了另一个极端——1965年的新港音乐节上,鲍勃·迪伦给民谣音乐插上了电。1965年美国迎来了抗议运动的高潮,迪伦却带上一把电吉他,给一个彷徨的时代诊断了病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你孑然一身,你无家可归,你默默无闻,像一颗滚石。”这首收录在专辑《重返61号公路》里的摇滚乐,叫做《像一块滚石》,几十年后被《滚石》杂志评为500年来最佳歌曲的第一名。当时,迪伦不仅在政治上被视为脱逃的懦夫,也被视为民谣的叛徒。但对迪伦来说,这首歌不仅意味着他找到了文学和音乐间的通道,更意味着一场挣脱——从一个“抗议歌手”的躯壳逃往自己灵魂深处。此时,他的兴趣转移到了诗歌和小说上,因为这不受歌词长度限制。他呆在纽约的公寓里,埋首大堆书籍,陷入了疯狂的诗歌阅读中,读兰波也读布莱希特,喜欢艾略特,还曾为爱伦·坡的《钟》谱上吉
他曲。“我就这样训练自己的思维,丢掉不好的习惯,并学着让自己沉静下来。我读了整本的拜伦的《唐璜》,从开始到结束都集中精神,同时还有柯勒律治的《忽必烈汗》。”
70年代末,当嬉皮士文化与政治风潮过去后,人们更关注他的诗歌天赋。
1996年鲍勃·迪伦正式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垮掉的一代”中最杰出的作家艾伦·金斯堡在推荐信中写道:“他的作品帮我们恢复了音乐与诗歌之间至关重要的联系。” 迪伦的文学传统是深厚的。2000年,曾被誉为“每个诗人梦寐以求的评论家”的克里斯朵夫·瑞克斯曾在迪伦演出后台问他最近读什么书,迪伦脱口而出:莎士比亚。瑞克斯后来撰写了《迪伦对原罪的先见之明》,将迪伦称为“当代美国最好的用词专家”。
80年代至今,迪伦逐渐减少了发行唱片的数量,他全身心爱上了巡回演出,重新回到了行吟歌手的传统。怀旧者鲍勃·迪伦,用巡演的方式,做回了一个吟游诗人。事实上,这才是伟大文学的源头所在——无论是西方的《荷马史诗》还是东方的《诗经》,文学最初是用来歌唱的。
歌唱者本就是诗人,而诗人鲍勃·迪伦的灵魂,也是文学的灵魂。
(选自2016年10月15日《新京报·书评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在诺奖历史上,曾数次把奖项授予“非文学”人士,最出名的当属英国哲学家伯特
兰·罗素(1950年)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1953年),而2015年的诺奖得主阿列克谢耶维奇,严格意义上也是一个记者,并非作家。但是,把文学奖颁给一个歌手,却是头一次。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给予鲍勃·迪伦的颁奖辞是:“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形式。”
②鲍勃·迪伦的传记作者戴维·道尔顿称他为“最多变的灵魂”,但迪伦认为:“我确实从来都只是我自己:一个民谣音乐家,用噙着泪水的眼睛注视灰色的烟雾,写一些在朦胧光亮中漂浮的歌谣。”
4.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二战之后,“垮掉的一代”风靡美国,这对年轻的迪伦有很深刻的影响。这种挑战体面的传统价值标准的思想或许催促着迪伦摆脱传统的教育模式,寻找属于自己的传奇。
B.作为“垮掉的一代”作家群中的代表,艾伦·金斯堡在思想上与迪伦产生了高度共鸣,非常肯定迪伦音乐的价值与意义。
C.摇滚乐《像一块滚石》是迪伦的代表作,它体现了歌手对自身灵魂的探索,使迪伦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
D.音乐与文学对于迪伦来说,具有相通性,都意义非凡,两者的价值与魅力在他身上得到了圆融体现。
5.作者为什么称鲍勃·迪伦是“迷人之谜”?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4分)
6.鲍勃·迪伦几次受到诺贝尔文学奖青睐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5分)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1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9题。(14分)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