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11-2024)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规划目的和必要性
猪肉是我国绝大多数居民的主要肉品来源,生猪屠宰是我国实行严格市场准入的行业之一,承担着服务“三农”、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保障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的产业功能和社会责任。为引导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国务院于2008年修订实施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省级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2009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09年-2011年)》,对设区的市城区、县城区、乡镇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数量进行了原则规定。2009年底,商务部制定印发了《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指导生猪屠宰行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整合屠宰行业资源,提高生猪屠宰行业集中度,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屠宰市场监管,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南宁市自1996年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以来,生猪屠宰行业不断发展,行业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行业规模小、集中度低、机械化程度低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近年来,我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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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生猪养殖方式、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交通运输状况得到极大的改观,全社会对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编制《南宁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我市生猪屠宰行业资源整合的指导性意见,全面提高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现代化水平,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第二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南宁市行政管辖区域,包括6个城区(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6个县(武鸣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3个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截至2010年底,全市总面积2211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90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707.37万人。
规划期限为2011—2024年。
第三节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年第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71号)
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25号)
4.《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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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 6.《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09年-2011年)》(桂政办发?2009?30号)
7.《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桂办发?2008?2号) 8.《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4)》 9.《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4年)》
第二章 发展现状
第一节 南宁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现状
一、建立了市、县、乡三级生猪定点屠宰体系
南宁市自1996年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以来,逐步建成了覆盖面广、梯次配置的市、县、乡三级生猪定点屠宰体系。2010年全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158家,其中规模以上屠宰厂(场)17家。按肉品流通区域划分,市、县级屠宰厂14家,定点屠宰推行面达到100%;乡镇屠宰场101家,全市102个乡镇定点屠宰推行面达到99%;村屯(工业区、矿山区)屠宰场43家,满足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用肉需求。
二、屠宰执法体系初步形成
2000年成立了南宁市家畜屠宰管理处,六县也先后成立了生猪屠宰执法大队,有效地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依法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2009年南宁市家畜屠宰管理处改为南宁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同时,开通12312热线电话,统一受理本市有关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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