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制度
1. 检测目: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
原体特点与耐药性等,为预防控制医院感染提供科学依据。
2. 监测对象:全部住院病人。
3. 监测方法:在全面监测基础上,开展前瞻性和目标性监测。
4.
确定医院感染定义: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5.
病例发现方法:由各病区主管医师根据卫生部下发《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确定临床医院感染病例。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与时按要求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于24小时内上交控感办公室。遇有感染暴发时,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科)。各病区兼职感控人员均有义务监督本病区医院感染登记和上报工作。
6. 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应与时到目标监测区域巡查、指导医院感染病例监
测、上报工作,发现漏报应与时核查补报。
7.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科)需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定时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监测资料妥善保存,特殊情况与时汇报和反馈。
8. 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
少于年监测病人数10%,漏报率应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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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0—500张床、500张床以上医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8%、
10%:一级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低于0.5%。
10.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科)每年应针对医院感染高位区域、高位部
门开展1—2项目标监测,对目标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对其效果进行评价与时提出改进措施,并追踪改进措施效果。
11. 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科)应于12小
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经调查证实医院感染暴发时按要求逐级上报。
12.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科)应依据医院感染监测标准将医院感染病
例监测纳入医院质量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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