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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重点问题探讨
作者:李唐艳 费振华
来源:《中国市场》2024年第15期
[摘 要]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推行不仅是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必然发展,同时对于各事业单位的自身工作开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以科研事业单位为例,面对新政府会计制度,单位不仅面临着新制度实施的种种考验,同时还必须及时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有效衔接,以保证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推行,从而发挥出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种种利好与优越性。文章重点探讨科研事业单位在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上的一些问题,并就具体衔接提出若干可供参考的办法与措施。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衔接 [DOI]10.13939/j.cnki.zgsc.2024.15.143 1 前言
科研事业单位肩负着我国科学研究工作重要责任使命,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实施过程中,新旧制度是否做到有效衔接,不仅表现了单位的管理能力与协调能力,同时也将对单位科研工作具体开展以及后续发展产生突出影响。所以,如何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如何确保新政府会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实现平稳有序,是当前应当重视的重要问题。 2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新变化及影响
想要充分实现政府会计制度有效衔接,首先就必须对新政府会计制度出现的诸多新变化有一个全面且深入的了解,同时深入分析新变化给单位日常工作带来的影响,并针对这些新变化与新影响加强制度衔接关键问题研究。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指导具体工作,保障新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绩。 2.1 新政府会计制度新变化
新政府会计制度表现出的新变化主要有三个突出方面:首先,一改过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互独立的现象,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统一为一套会计制度。其次,原各行业性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时进行规范,统一施行同一套政府会计制度。最后,将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旧有会计核算方式,转为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并行的双核算基础。双核算基础的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