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督导与评估方案(2015年版)
为科学开展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督导与评估工作,提升防治效果,根据《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及《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4?503号)有关要求,特制定《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与评估方案(2015年版)》。
一、目的
全面了解第三轮示范区工作进展,总结成功模式与优秀实践,推进示范区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为科学评价示范区工作成效提供依据。
二、原则
紧密围绕《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和第三轮示范区工作目标与任务,注重与艾滋病防治常规工作指导相结合,注重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分析与专项调查相结合,注重探索新方法和新策略。
三、组织管理
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国家级第三轮示范区督导与评估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全国督导与评估方案,为各省开展示范区督导与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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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级督导和专项调查,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等。
各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开展本辖区第三轮示范区督导与评估工作,具体包括:制定省级示范区督导与评估方案,组织开展省级督导和专项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和审核示范区上报资料,完成督导与评估报告,配合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开展国家级督导与评估等工作。
各示范区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示范区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并配合全国和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开展相关督导与评估等工作。
四、内容
(一)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等现有信息系统,结合专项调查和现场检查,了解示范区各项艾滋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进展情况,重点了解组织保障、监测与检测、宣传教育与政策培训、预防干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治疗与关怀救助、社会组织参与等六大领域共计18项重点工作(附件1)的完成情况。
(二)创新模式探索。了解示范区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及难点问题分析情况,创新模式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模式总结和推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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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式 (一)督导。
主要通过日常信息收集和现场检查等形式开展。 1.日常信息收集
示范区工作办公室每月通过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和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等进行数据分析,根据重点工作要求,查找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每季度通过信息系统,对所辖示范区的艾滋病防治重点工作进行数据分析,并对工作进展较慢的示范区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
国家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每半年通过信息系统,对全国241个示范区的艾滋病防治重点工作进行数据分析,并对工作进展较慢的示范区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
2.现场检查
各示范区工作办公室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查应围绕第三轮示范区年度工作计划,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与模式。自查结束后,各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应当及时将自查报告上报至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并在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就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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