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统一着工装的
通知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着工装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公司定于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加强全体员工着装规范管理,公司各部门员工每周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参加各种活动、培训、会议等,必须统一着工装,并佩戴工作牌。试用期员工须自行准备与公司标准工装颜色相近服装。
着装管理办法,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详见附件:
签发人: 行政人事中心 2016年5月24日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着装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充分体现团队精神,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着工装体现的是员工本人仪容、仪表,反映个人的素养,同时还体现着公司形象,传递着优秀的服务理念和浓厚的企业文化内涵。为此,我公司员工应按本办法的要求着工装。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三、着装管理。
㈠、上岗时,必须着统一工装,佩戴工作牌。
㈡、公司有统一活动时,各部门必须按行政人事中心通知的着装要求着装。
㈢、外出参与活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洽谈业务三人以上(含三人)须着工装出席。
㈣、着装时必须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㈤、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并做到以下几点:
、保持服装、鞋袜的洁净得体和整齐;
、衣、裤口袋尽量不装物品,以免变形,影响美观; 、员工不允许穿拖鞋。
㈥、工作牌佩戴,应用绳带等方式将工作牌挂在脖子上。不得将工作牌揣在衣兜内或用手把持,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按未佩戴工作牌处理。(七)、女同志怀孕期间,可以不着工装。
(九)、着装必须得体、大方、整齐、清洁,不得穿着破损或不整洁的工装上岗。
(八)、行政人事中心负责日常着装的监督检查,并会同财务部对不按规定着装的人员,进行以下处罚:上岗不着工装或未佩戴工作牌,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三次加倍处罚。其他不按规定着装的行为,比照上述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四、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工装。
五、工装折旧
1、工装的折旧定为两年,两年后将不再计折旧。
2、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按80%扣除服装折旧,(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3、如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按60%交纳服装折旧,工装归个人所有(不包括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开除者)。
六、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中心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