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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各学院研究生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doc-兰州大学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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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兰州大学各学院研究生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评目的

为全面总结我校各学院研究生会年度工作情况,增进各学院研究生会之间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各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发挥先进学院研究生会模范带头作用,保障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我校各院研究生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依据相关规定综合考察各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二、考评对象

各学院研究生会。

三、考评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四、考评内容

学院研究生会能否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在上级组织的管理下贯彻并落实“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自觉维护学校稳定;积极组织参与以学生活动为依托的校风、学风建设;主动开展与学院学科相关的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出席校研究生会各项会议等。

五、考评办法

本年度年终考评由基础评分、活动考勤、年终总结答辩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评分占40%,活动考勤占20%,年终总结答辩评分占40%。

学院最终考核成绩=基础评分*40%+活动考勤*20%+年终总结答辩评分*40%-扣除分。

(一)基础评分(共100分,占40%)

1.院研会自身组织建设(共30分)

(1)制定、修改并实施学院研究生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10分)

(2)年末向校研究生会递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15分) (3)有研究生会独自运营的媒体(如:微信公众平台、网站或者其他宣传平台)(5分)

2.院研会校园文化活动(共35分)

(1)学术类活动(20分)

举办各类学术活动,每举办一项活动,加4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2)文体类活动(9分)

举办各类文艺或体育活动,每举办一项活动,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9分)

(3)其它类活动(6分)

举办非文艺、体育、学术类的专业化、特色化活动,每举办一项活动,加2分(累积加分不超过6分)

3.学习交流(共20分)

联合其它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1)二到三院,每项活动加3分。 (2)四院及四院以上,每项活动加5分。 (3)协办校研会活动,每项活动加10分。

4.校级集体活动(共10分)

以学院为单位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比赛并获奖,加分情况如下:

获第一名(等同于特等奖),加1分; 获第二名(等同于一等奖),加0.9分; 获第三名(等同于二等奖),加0.8分;

获第四名至第八名(等同于三等奖),加0.7分; 获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等荣誉称号,加0.5分; (注:若在同一活动比赛中同时取得多个名次或奖励可累计加分,累计总分不高于10分)

5.媒体报道情况(共5分)

在校级媒体,如“兰州大学研究生会网站”、“研在兰大”发表报道或文章,按0.2分/篇;

在市一级相关媒体发表报道,按0.3分/篇; 在省一级相关媒体发表发表报道,按0.5分/篇; 在国家级媒体发表报道,按1分/篇。

(注:同一活动在不同媒体报道按最高分记;各项报道累计得分不高于5分)

(二)活动考勤(共20分)

1.活动参与情况(10分)

校研究生会组织举办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各学院研究生会是否组织人员参加,满勤按10分记,每次活动缺席扣除2分。

2.会议考勤(10分)

校研究生会召开的主席联席会,学院研究生会负责人是否按时参会,满勤按10分记,每次会议无故缺席扣除2分。

(三)年终总结答辩(满分100分,占40%)

年终总结答辩是各学院研究生会展示年度工作成绩的重要环节,届时将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部长及各学院研究生会代表,从“工作业绩(已完成工作)”、“工

作现存问题分析与总结及未来工作规划”和“答辩仪容仪表及答辩现场表现”三个方面对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进行考评。

评委团由校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校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长以及各学院研究生会代表组成,对学院研究生会进行的成绩评定。本次考评实行百分制,评委团分数分配和考核分数分配具体如下:

评委团分数分配

评审成员 校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成员 校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部长 各学院研究生会代表 考核分数分配

评分事项 1.工作业绩(已完成工作) 2.工作现存问题分析与总结以及未来工作规划 3.答辩仪容仪表及答辩现场表现 合格 10% 评分分阶 优秀 良好 所占比例 60% 30% 所占比例 50% 30% 20% 其中,各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业绩应从活动的参与程度、活动的意义与导向、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的创新程度(与以往相比)三个维度综合考虑,三项皆满足则为优秀。

每位评审成员打分=工作业绩(已完成工作)×60%+工作现存问题的分析与总结以及未来工作规划×30%+答辩仪容仪表及答辩现场表现×10%。

每个单位最终得分=校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平均分×50%+校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部长平均分×30%+各学院研究生会代表平均分×20%

六、特殊说明:

1.各学院研究生会于每年度向校研究生会呈报本年度工作总结及自评材料,并按照本考评办法计算各学院研究生会基础得分,同时需附详细证明。

2.校研究生会将召开年度各学院研究生会年终总结会议,各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分别按照细则陈述年度工作,由与会人员进行测评打分。

3.在校团委和研究生院的指导下,校研究生会按照学院研究生会上交的自评和测评情况,核定各学院研究生会年度考核成绩。经校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后,校研究生会将考评结果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接受查分复议。

4.本年度中,对于各学院研究生会不遵守校研究生会活动章程,破坏活动规则,故意引起混乱,挑起各院纠纷等行为,经校研会主席团讨论并报校团委批准后,可给予责任该学院研究生会一定的扣分措施,情节严重的学院研究生会将给予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参评资格。

七、附则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考评结果记入档案。 2.考核情况可以不对个人公开,未经常委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考评情况。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研究生会所有。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

2018年12月

兰州大学各学院研究生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doc-兰州大学研究生会

附件1兰州大学各学院研究生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一、考评目的为全面总结我校各学院研究生会年度工作情况,增进各学院研究生会之间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各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发挥先进学院研究生会模范带头作用,保障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我校各院研究生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依据相关规定综合考察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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