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评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公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和消防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和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三同时”评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建设……必须及时通知职业安全卫生、环保、消防、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三同时”评审。
第四条 ……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及房屋维修等小型土建或技措工程的“三同时”评审。
第五条 ……负责组织新设备(含大型仪器)的“三同时”评审。
第六条 ……负责组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三同时”评审。 第三章 评 审
第七条 需经上级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要求 (一)设计阶段工作要求
1、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引进技术设备的建设项目,原有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不得削减,没有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或设施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标准规定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其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2、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当地安全监察、职业卫生、消防、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消防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专篇》)及有关的图纸资料。评价报告经上述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初步设计评审表(见附表一)或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初步设计阶段备案手续。 (二)竣工验收阶段工作要求
1、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境保护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2、建设项目验收前,应委托有关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检测和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环境监测和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安全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以及消防验收报告,报送地方主管部门。
3、在报请地方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验收前,……应组织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工会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预验收,对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工会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应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4、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设施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及时办理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验收评审表(见附表二)。 第八条 公司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评审内容 (一)设计阶段评审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必须同时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进行论证和评估。
2、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必须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内容。 3、在设计方案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标准和规定。
4、设计方案完成后,图纸资料必须交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消防、环保、工会等部门审查会签。 (二)验收阶段评审内容
1、设计方案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设施是否得到落实;
2、设计、施工阶段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消防管理、环保管理、工会提出的各项正确意见是否得到落实;
3、生产设备调试时,是否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设备进行了调整,效果是否达到有关要求;
4、人员培训时是否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的内容进行了培训; 5、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完善。 第九条 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项目“三同时”评审内容 (一)设备原有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措施是否被削减;
(二)没有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措施或措施不力的设备是否编制了配套投资计划以保证设备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要求;
(三)引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进行了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论证,并对可能带来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问题是否落实了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
(四)对相关人员是否进行了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知识培训; (五)是否制订或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工艺和规程;
(六)试运行后,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设施的效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条 项目立项后,组织实施部门在召开项目研讨会议时,应通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消防、环保、工会等部门参加讨论。
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完成后,有关图纸资料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消防、环境保护、工会等部门会签。
第十二条 根据上述部门的意见,变更初步设计图纸和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初步设计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评审,并填写《建设项目“三同时”初步设计评审表》(表式见附表1)。
第十四条 组织项目验收,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消防、环保、工会等部门参加。
第十五条 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消防、环保、工会等部门的正确意见。 第十六条 组织项目验收职业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评审会,并填写《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评审表》(表式见附表2)。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三同时”是指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性新、改、扩建项目(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消防技术措施及设施应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二)“三同时”评审:是指已编入公司年度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工会等部门参加审查,并认真落实其意见的过程。
第十八条 未经“三同时”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项目,不准施工或投产使用。 第十九条 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严格按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奖惩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