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部主管岗位描述
岗位名称: 基建部主管 直接上级:
工程部经理 直接下级:
木工、瓦工、电工 本职工作:
酒店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督及日常室内外维修工作 直接责任:
1. 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
2. 向工程部经理报告基建部工作情况,代表基建部投诉。 3. 批阅有关文件。
4. 主持基建部例会,并参加有关会议。
5. 制订基建部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6. 根据酒店的整体规划和工程部工作计划,制订基建部的工作目标,报工程部经
理批准后执行。
7. 制订直接下级的岗位描述,并界定其职责。
8. 与直接下级进行首次和定期述职,并对他们的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9. 向直接下级布置工作任务,必要时向下级授权。 10. 及时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做出裁决。
11. 根据工作需要对基建部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调配,保证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下属岗位变动时,报人事部备案。 12. 监督、检查、巡视基建部的各项工作。 13. 了解基建部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技术数据。 14. 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或总体指挥。 15. 完成上级授权办理的任务。
16. 关心基建部人员的思想、生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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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依程序提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界定意见,并报批。 18.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19. 负责基建部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 领导责任:
1. 对基建部的工作绩效负责。 2. 对基建部所有工作的检查反馈负责。 3. 对基建部给酒店造成的影响负责。 4. 对酒店的基建费用的合理支配负责。
5. 对基建部工作计划、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负责。 6. 对酒店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负责。
7. 对下属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8. 对基建部的违纪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 主要权力:
1. 向工程部经理报告基建部工作情况的权力。 2. 对直接下级的指挥权。 3. 对酒店设备设施有管理权。 4. 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判权。
5. 对直接下级的工作有考核权、检查权、评价权。 6. 对基建部违纪员工有处分权和较大处分建议权。 7. 隔级申诉权。
8. 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财务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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