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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庙乡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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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庙乡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全乡农村地区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以下简称“双违”)现象持续蔓延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夏邑县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夏政办【2015】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组织、分工协作、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采取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强制拆除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依法对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和全面整治,杜绝违法侵占耕地,消除交通隐患,努力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确保各类建设规范有序、粮食生产安全稳定。

二、治理范围

全乡S202、S327农村省道建筑控制区内向外100米范围内。 三、目标任务

(一)2015年8月25日前,对S202、S327农村省道两侧路段内全面排查摸底,逐宗建立台帐,坚决制止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行为发生。

(二)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1月20日,进行百日全面

清理活动,在此基础上,完善管理制度,取缔违法经营,整治违法占地,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沿路风貌,确保用地和建设管理规范有序。

(三)完善业庙宏顺驾校用地手续。 四、工作步骤

本次治理工作按照“先止乱、再清理”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20日前)。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主任、国土资源所、住建所、派出所、电管站、各村委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业庙乡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治理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全乡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治理工作;各管区成立由管区书记任小组长,管区主任任小组副组长,管区干部和各村委主要干部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管区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治理工作。各管区、各村委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各自实际,立即投入工作,打一场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治理工作攻坚战。

(二)自查清理阶段(2015年8月20日----8月25日)各村要对照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和政策,对治理范围内的“双违”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对清理出的案件线索分类登记造册,逐宗建立台帐,逐宗制定整改措施,不得瞒报漏报。在自查过程中,立即叫停所有“双违”行为。对正在违法占地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土地原貌;对在建的违法建筑,要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做到边清理、边整改、边规范。

(三)依法拆除阶段(2015年8月25 ----2015年11月20日)。各村要加强用地和建设审批,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监督责任;依法取缔道路两侧建筑控制线以内100米范围内的违规经营,压缩“双违”非法获利空间;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对事实清楚、认定准确、逾期不改正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对治理范围内的合法建筑,予以补偿后拆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2月31日) 各村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和防范机制。乡政府将对各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职责分工

乡政府承担全乡“双违”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的普查摸底及具体治理工作。

乡住建所负责对治理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私搭乱建违法行为的认定。

乡国土资源所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外违法用地认定和查处工作,严格落实执法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移送、移交。

乡供电站负责对本乡规划、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农户按相关程序停止供电,特别是对正在建设的违法行为,不得私自为其提供用电。

乡派出所负责依法受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管区、各村委、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双违”问题的严重性及危害性,以及开展“双违”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双违”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双违”行为,坚决遏制“双违”现象蔓延势头。

(二)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各管区、各村委发现本辖区内的“双违”行为,应及时到现场制止和调查取证。对新发生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并作为重点对象跟踪巡查。若发现当事人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应采取查封、扣押施工工具、设备或建筑材料等有效措施。对不执行停建通知、仍违法抢建的,应依法拆除,防止违法行为继续扩大。对无法实施拆除的,3日内向上级政府报告。请求上级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

(三)严格奖惩,落实责任。对查处“双违”工作落实情况较好,且本单位范围内未新增“双违”或虽有“双违”,但及时予以制止和拆除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双违”隐瞒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双违”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吃拿卡要、效率低下问题,要实行效能问责,确保按时完成“双违”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对各村委“双违”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大目标

考核10分,按照序时进度加分扣分。

(四)文明执法,维护稳定。在实施强制拆除前,要做好立案、询问、调查取证工作,拟定强制拆除具体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强拆准备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在稳定的前提下顺利拆除违法建筑。要把思想教育、法律宣传和执法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并全程记录。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益广播、刷写墙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双违”治理工作要求、阶段成果,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公开曝光,形成乡村重视、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关注、广大群众监督的治理工作良好氛围。

附件:1、业庙乡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治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业庙乡各管区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业庙乡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0日

业庙乡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业庙乡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全乡农村地区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以下简称“双违”)现象持续蔓延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夏邑县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夏政办【2015】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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