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培养高素质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的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
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事业,规范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卫生、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卫生、教育工作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
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理论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国
内外学术动态,注重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或熟练运用于临床。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无迟到、早退、
旷工现象。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带头人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团
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
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病人满意度达
95%以上,无有效医疗投诉。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今年内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中级
人员,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着;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4)处方规范,医疗文书书写符合要求。
(5)指导带领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在本专业领域整体工作
成绩突出。在培养青年医师,指导学科建设方面成绩显着,指导过三名以上青年医师。
2、继承人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
品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具备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长期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等一
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勇挑学科建设重任。
(3)吃苦耐劳,勤学苦干,对技术精益求精。 二、评选办法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或推荐: (1)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近三年内有收受或索要红包、回扣,或发生医德(职业道德)败坏事
件,经人举报,查证属实者;
(3)近三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
(4)近三年内有年度考核或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又具备评选学术带头人、继承人基本条件,且不
违反上述不得申报条件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可作为院级学术带头人、继承人当然人选:
(1)获市优秀专家称号、市优秀专业人才称号并在管理期内的人员直接按
学术带头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