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问题解释
1、脚手架搭拆费采用系数计算,系数考虑了下列因素:
1. 相互利用已搭拆的脚手架; 2. 按有偿使用考虑; 3. 无论发生与否,包干使用;
2、高层建筑指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自室外设计±0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m(不含20m)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
3、高层建筑增加费指施工中施工高度超过6层或20m的人工降效,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费的费用。 4、超高增加费指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距离,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0至操作物的距离。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指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等)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至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用。 7、水平运输材料定额取定为300m;设备定额取定为100m;
8、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准;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9、定额中未包括材料二次运输。
10、材料损耗包括:1.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 2.施工操作损耗; 3.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4.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
11、定额综合工日中已包括了焊接工序、加工工序等所需的电焊工、车工、探伤工及热处理工的工日消耗量,各地区在编制单位估价表时,应扣除焊接机械、加工机械、无损探伤机械,热处理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费部分,避免重复计算。
12、人工幅度差包括工种之间的工序搭接及安装工程的交叉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机械在场内变换位置及施工中移动时水、电、线路引起的临时停水、停电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中水电维修用工,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检查掘开及修复的时间,现场内操作地点转移的操作时间,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
的少量零星用工。(各册定额是根据子目所包括的工作内容,以人工消耗量为基础增加8%-15%计算的) 定额已包括单体试验、试运行费用,不包括联合试运行费用。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包括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
2、当设备底座安装标高(不是操作标高)超过地平面±10m时,视为超高。凡超高安装设备,其超高增加费按人工和机械之和乘以定额各册说明规定的系数。
3、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起算点按地平面±0处,而不是按楼地面计。安装标高超高100m时,系数的增加按“每20m”为一调整单位,调整10个百分点,不足20m则按20m计算。 4、压缩机安装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1. 出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已包括在安装外,其他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
及其他动力机械的安装。
2. 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口第一个阀门外的各种管道、空气干燥设备及净化设备、油水分离
设备、废油回收设备、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安装以及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加工。 3. 介质的冲灌。
4. 主体本体循环油(按设备带有考虑)。 5. 电动机拆装检查及配线、接线等电气工程。 6. 离心压缩机的拆装检查。
5、机械设备运输是按:机械设备场内运输100m;
材料、成品、半成品场内水平运输为300m; 垂直吊装±10m;
6、垂直吊装机械不是按利用厂房起重机编制的,而是按设备吨位配备吊装机械。 7、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的灌浆层厚度按50㎜计算消耗量。 8、定额内其他材料统一按辅助材料费的3%计算。
9、设备本体范围(以设备图纸为准)内的管道及附件的安装已包括在设备安装内容内。应属设备配套供应而未供应,或供应的部件与设备本体图纸不一致,需现场进行加工制作时,其制作应另行使用相应定额进行计算。由供方另行委托制造单位制造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10、施工现场统称工地,一般是指工厂(或电站)围墙内的范围; 11、安装现场是指距离设备基础100m以内的范围。
12、出库搬运:设备出库搬运---将要安装的设备从仓库运到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运费未包
括在定额内)
材料或工器具出库搬运---将材料或工器具从施工单位仓库运到安装地点的搬运工作;(其费用包
括在定额内)
13、厂内搬运:指工厂(或电站)围墙范围内材料或工器具的搬运工作;(费用包括在定额内)
14、场内搬运:指距离所安装设备的基础100m范围内的搬运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定额内;
15、起重机摊销费按22.2元/吨计算
17、清洗的范围和内容是按照其“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或“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的,具体情
况请参阅有关的技术规范或文件。
18、在现场组装洗涤塔,其木格层均以做好并组成整块刷好防腐漆,其安装工作已包括在定额内。如木格
层没有做好,没有组成整块,没有刷好防腐漆者,则木格层的制作及由散片组成整块、刷防腐漆等工作应另行计算。
19、计算各站的调整费时,必须注意“站内工艺系数安装工程”是指“与各站生产工艺有直接关系的安装工程”,不包括非直接性的安装工程。此外,“站内”是指各站的“工艺系统内”,不是指“室内”、“室外”。
20、固定式胶带输送机的安装,除钢制外壳、刮板、漏斗的制作安装和特殊试验未包含在定额内。另外,
如钢制外壳、刮板、漏斗为设备供应方随设备供货,则记取安装费,不得记取制作费。凡随设备供货的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及胶带等其本身价值不得进入直接费。
21、分片到货的热处理炉、冲天炉仍执行“工业炉窑设备安装”的相应设备安装定额。
22、在本定额内不包括试压用水,也不包括试运转中所规定的水、电、气、油、燃料等。故对试压用水的
水质处理做出规定,应另行计算。
23、离心式压缩机的安装不包括透平带动时的热对中随机预制管道,凡属离心式压缩机本体的各级出入口
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已包括在定额安装费内。而第一个阀门以外的管道安装,则不包括在本册定额内。
24、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不包括汽轮机安装,也不包括热对中。由于本册定额内均不包括主机本体第
一个阀门以外的管道安装,所以,配管时对压缩机的检测校正人工也不在本册定额范围内。
25、风机、泵、压缩机凡是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必须进行拆装检查工作的,或因设备久置、受潮湿等原
因,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提出拆装检查施工记录的,均可记取拆装检查费用。
26、不经过拆装检查验证及调整,是无法保证该设备(化工设备)安全、正常、连续运行的。在建设单位
或设计单位规定下安装前必须进行拆装检查。设备解体执行设备拆装检查定额。
27、第一册设备安装都应记取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22.2
元/吨记取。
28、设备安装,基础超过-10m的机房内设备安装,应该记取超高费。设备从楼板预留洞下所发生的吊装措
施费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记取,但是因扣除定额内的吊装机械费。 29、集中空调制冷机房,可以按制冷站(库)收取系统调整费。
30、风机安装界限划分:1.第一册是各类工业、化工、石油化工等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风机安装; 2.第三册中的风机安装是锅炉设备安装的附属机械、锅炉送风机、引风机及排粉风
机;
3.第九册为生产、生活服务的通风空调机设备安装;
31、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
量为准。不包括设备内衬的重量、设备安装后的安装的内件的重量。
32、关于设备单体试运转中所需的配合电工,本定额已包括各机械部分的调整、试运转时所必须配合的电
工。机械设备的电气部分的安装、调整、试验、试运转所需的电工,应包含在相应电气安装定额内。 33、起重机安装项目中包括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34、设备安装项目中地脚螺栓是随设备配套的。
35、除与主机在同一个底座上的电动机已包括安装外,其他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及其
他动力机械的安装。
36、皮带输送机安装定额已包括皮带中间接头的工作内容。
37、空气幕安装,若热空气幕型号为RML/W—1×8/4、RML/W—1×12/4和RML/W—1×15/4时,使用
第八册第四章定额。
38、风机、水泵安装使用的橡胶隔振垫或弹簧减震器安装定额缺项。 39、下列定额:
1.属于设备制造范围的,则不属于安装定额范围,应在设备的采购范围内解决。
2.属于工艺金属结构工程范围内的,因执行《静止设备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定额子目相应项目。 3.与本册各种设备配套的小型金属结构件或非密闭性容器等,如有短缺或少量增加时,由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制作,则可套用本册第十四章“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安装”定额。
40、各章规定的因无法使用厂房内的电动机桥式起重机,按各章说明的规定乘以相应系数后,仍可记取一
般起重机摊销费,此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41、机械设备安装时,利用车间内已有的桥式起重机吊装,并吊装就位,在使用定额时定额机械费不作调
整。
42、工业炉设备安装,除无芯工频感应炉包括内衬砌筑外,其他工业炉按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定额相
应项目另行计算。
43、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变频调速恒压供水设备机组,应使用本册第九章相应定额项目。
44、小型制冷站(库)、空压站、乙炔站、水压机蓄水站、制氧站、煤气站、泵站、换热站等工程(简称“小
型工艺站“库””)系统调整费,是指独立的小型站“库”工艺系统且需要施工单位进行系统调整时的费用,而工艺生产工艺装置中的冷冻、空压、制氧、制氢等系统调整费、按专业部门的规定记取。 45、活塞式D、M、H型对称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
不论附属设备是否随主机到货,计算设备重量时均包括附属设备的重量。
46、小型金属设备结构制作安装定额只适用于本册定额中各类设备本体范围内(即与设备配套的)需要现
场制作、安装的零星小型金属结构(如支架、框架、防护罩、支柱以及沟、槽、箱等非密闭性容器)工程。
47、第一册“机械设备”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中常用的机械设备,其中风机、泵、压缩机的安装,如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解体拆装检查的,除使用安装定额外,同时执行拆装检查定额。其他专业中的同类传动设备安装,按照规范要求必须解体拆装检查的设备,也可执行第一册拆装检查定额。 48、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定额已经包括设备灌浆。第二册“电气设备”,第三册“热力设备”,第五册“静止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中如发生地脚螺栓二次灌浆可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相应定额。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 变压器安装定额中是否包括了变压器轨道安装? 答:变压器安装不包括轨道的安装,应另行计算。
2. 第二章配电装置中避雷器安装分1kv以下、10kv以下两个子目,区分了电压等级,其他未标“高压”
字样的配电装置是否可以理解为1kv以上、10kv以下电压等级? 答:可以这样理解。
3. 高压计量柜安装没有单独设立子目,安装时如何使用定额? 答:使用时可参照2-94或2-98子目,区别单、双母线柜分别使用。
4. 配电(电源)屏、低压开关柜安装是否指变配电装置的低压柜安装?用电的配电间内的低压配电柜
是否也使用配电(电源)屏、低压开关柜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