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治理方法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学术综合素养,增进学术交流和扩大学术视野,鼓舞研究生在学期间踊跃撰写学术论文并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学院特对我院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制定如下资助治理方法。
一、资助对象
在校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能够用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予以资助;
在校学习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参与学术会议费用自理或经导师同意从导师相关研究经费中予以报销。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费用自行承担。 二、参会条件
1.会计学、财务治理学和审计学等与本学科相关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境内举行),学院推荐研究生参加的学术会议见附表1;
2.原那么上每篇论文资助一名研究生参会,且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或本院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3.与教师合作的论文,假设论文被同意且作为大会或小组交流论文的,或教师还有任务的(如作为点评人或主持人等,但应提供会议手册等相关凭据)可同时资助教师和学生参会;
4.提交会议的论文应以“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为第一作者签名单位;
5.申请人取得会议正式邀请或书面通知且论文应被收录论文集(或论文摘要集),或在所邀请参加的会议上代表小组做学术报告,符合以上条件的能够申请参加该项学术会议,未被收录或邀请小组报告情形者,一概不得申请参会。未经申请直接参会者,该项功效在综合考评时一概不予以认可。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资助: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因躯体缘故,不适合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的; (3)申请资助的学术会议日期超出申请者毕业调派日期的; (4)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全、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5)参加在昆明地域举行的学术活动的。 三、经费资助范围
1.交通费:国内交通费限报销来往汽车票(不含出租车票)、火车票(硬卧、高铁二等座);限于目前学院实际情形,暂不资助境外国际会议相关费用;
2.会务费(餐费);
3.住宿费,每晚每人住宿费不该超过150元;
经费资助标准最高限额2000元,相关费用报销均按学校规定标准执行,超出资助金额的部份由导师从其课题经费中资助或研究生自理。
四、资助程序
1.拟申请资助的研究生须在参会前至少一周向学院研究生教学
秘书提交以下材料:会议正式征文通知、会议邀请函、会议议程、拟报告论文全文、参会申请表或审批表。申请人在学院网站下载《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或《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并交导师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3.学术型研究生持学院签发的用款单到学院报账员处借支经费; 4.离校前、返校后应办理各项请假手续,并告知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
5.返校后一周内,学院分管领导审查并签字同意后,将相关凭据交学院报账员完成报销手续;
6.返校后还依照要求完成相应报告工作。 五、参会后提交会议综述报告
会议终止后一月内,申请人应提交一篇会议要紧观点综述报告(很多于3000字)、综述报告电子版、会议相关图片资料等,经导师审阅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存档。
六、参会义务
申请人应在参会一个月内做一次相关学术报告,学院研究生会、研究生学术联合会应在学院微信平台及时宣传研究生参会信息。
七、参会平安
研究生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严格遵守相关部门请销假制度,外出期间应注意平安,保护学校、学院形象,并尽可能节约开支,不得参加学术交流之外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