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伊犁金叶小区物业
乙方:伊宁市泉安监控器材销售中心
为规范工程行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伊宁市金叶小区监控增设及改造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 一、合同范围
1、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承担[伊宁市金叶小区监控增设及改造工程]的施工,并由乙方负责完成。
1、2工程名称:[伊宁市金叶小区监控增设及改造工程] 1、3工程地点:[伊宁市金叶小区]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2、1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负责本项目内部相关协调工作、 2、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数据、表格或系统要求。
2、3负责协调乙方与工程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以保证乙方施工的顺利进行。
2。4有对技术设计书的审定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2、5有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
2、6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2、7甲方应依照合同约定借款给乙方、
2、8如乙方的监控系统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与产品清单不符或
施工不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对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3。1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指定乙方现场代表(更换现场代表应提早7日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完成对工地实地勘查,并进入工地施工。
3、3按审定的设计文件、设计批复和设计变更,遵循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严格保证施工质量。 3、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完成该工程的安装和调试、 3、5负责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6凡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通信设备、设施损坏、通信阻新,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3、7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结東后终身成本维护 3、8除存档竣工资料外,乙方不得留置任何工作成果及其他资料、 3、9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必须为正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四、工程期限
监控材料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维修安装周期为10工作日、
五、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5。1此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44769元,大写肆万肆仟柒佰陆拾玖万元整(具体见施工费用总清单)、
5、2乙方监控系统材料运至甲方场地内指定区域,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验收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六、质量与验收
6。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必须为正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符合所提供清单产品各项参数 6。2乙方所提供約设备及材料,保修期壹年。
6、3如双方质量产生争议,以相关技术部门出具的质量证明为准。
6、4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如甲方对监控系统质量存有异议,应当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监控系统设备质量合格。 6、5验收条件:
6、5、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6、5、2工程质量须符合发包人实际需求。 6、5、3施工工程验收合格。 七、工程质量
7、1施工期间严格依照本合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如有变动须双方协商调换,并在清单中注明、
7、2工程施工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并管理好施工人员,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