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整治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抓住源头、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内容和目标
1全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禁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2严查车辆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杜绝新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出现。
3加强煤炭、水泥、钢材、砂石及其他矿产品、重质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物流站等货物集散地的源头管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
三、治理措施 (一)道路治理
1交通、公安交警及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县、乡公路的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联合执法队伍要落实责任。团结协作,集中力量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交通路政部门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处理;交警部门负责拦截、指挥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维持交通秩序;公安部门负责维持治安秩序,处理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监察部门负责对治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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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和破坏软环境行为。
3突出重点路线、路段。确定舒兰北收费站为超限检测点,重点治理省道榆江公路超限超载行为。联合执法队伍要配合各乡镇街加强县、乡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特别是绕越超限检测站点的车辆。
(二)源头治理
1交通部门执法人员要进驻煤炭、砂石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和物流站等货物集散地。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出。
2加强对大吨小标、外挂车辆及停车卸货场的治理工作。规范设置停车卸货场。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四、治理时间 年月日—月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落实人员、设备、经费,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2科学安排,科学组织、周密安排。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车型的执法检查力度。
3严格下达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好记录,公布监督电话,自觉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坚决杜绝因治超而出现新的公路“三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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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应急机制。集中整治期间。针对可能发生的货运车辆集体报停、运力紧张、发电用煤紧张、哄抬价格、堵塞交通、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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