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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安全保证措施
7.1 安全目标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二级标准化验收,自评合格率100%。 2、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 3、做好防范措施,杜绝职业病发生 4、做好特殊季节及野外施工的劳动保护
5、防范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6、无重大安全隐患
7、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8、无刑事案件发生。
9、坚决实施“五杜绝”,即杜绝施工死亡事故、杜绝多人伤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实现无重特大事故、无较大事故的目标,力争创建“零伤亡”工程。 7.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本工程为重点工程,成立了项目经理部进行现场管理。工程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以项目经理为主组织项目经理部,负责该工程的指挥与管理,执行各项国家规范、规程、标准以及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保质保量完成施工承包合同任务。 7.3 安全管理
1、建立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机构。 2、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承包合同,并认真实施。 3、对新进场工人实行严格的安全教育考核制度,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上岗。 4、所有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 5、所有特殊工种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并严格管理。 6、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专题检查和日常不定期检查。
7、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由各施工员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班组长签字。召开全体操作工人安全交底会议,经过安全交底的工人必须在安全交底会签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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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施工班组必须严格管理,引导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9、施工现场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足够的安全标语牌及宣传标语。 10、对周围临近建筑和设施等,应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7.4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桩基工程施工安全达标、创优,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经理、工长、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组成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安全生产检查,班前安全活动,安全生产的奖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验收,施工机具的保养及维修,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整改,事故报告调查和统计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执行落实的情况监督工作。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见附图二。 7.5 安全制度
安全生产需要制订必须的安全保证措施,但是要实现安全生产,还必须有人去执行和维护这些措施,这就需要有施工人员的自觉性和管理人员的监督。所以制订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必须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维护安全生产是必不可少的。
1、安全责任制度
根据谁负责生产谁就负责安全的原则,针对工程特点和工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工地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并对施工安全总负责。生产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制度。项目总工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施工员对负责分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工地应设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这种职责使整个工地形成职责分明的安全工作网络。在此基础上,工地应健全落实安全组织体系。
2、安全教育制度
进入工地后,对进入工地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新工人上岗教育,和各种结合培训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根据工种分配不同,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上下班要进行交接岗安全交底。
3、安全设施验收挂牌制度
安全设施是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需要配备的,为了保证数量、质量、位置、性能都符合施工安全规定的要求,必须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对施工设施各部位的连接、接地、保护装置等按专门程序进行检查,进行试运转,完成全部验收手续,挂合格牌后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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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施工使用。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机械设备进场前后的验收制度。
(2)现场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本公司编制的《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列保规程,认真贯彻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试和防腐工作。
(4)机械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严禁机械超负荷使用及带病运转。 (5)机械卷扬及传动的各类离合器、制动器必须安全可靠,凡转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 (6)施工期间不准无关人员靠近和动用发电设施。 4、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应定期例行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相结合进行,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组织实施。检查内容为工地的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三个方面。
5、防火制度
(1)工地设立防火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防火责任制。
(2)现场设置适用的灭火器其他消防设施,并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重点部位建立安全制度,且制度上墙。
(4)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作业带好两证,落实监护人,严格执行“十不烧”。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少于30m。 (6)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第八章 危险源管理
8.1 危险源分析
根据以往工程的施工经验,人工挖孔桩的安全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类: 1、人、物坠落或起重工具失灵掉入桩孔造成事故。 2、孔内有害气体含量超标造成事故。 3、触电事故。 4、塌孔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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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钢筋笼制作及吊装事故。 6、爆破作业造成的事故 8.2 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根据以上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我们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预防技术措施,确保挖孔桩施工的安全。
8.2.1 施工前安全准备
1、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2、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熟悉设计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研究制定施工控制程序,明确控制的重点及责任人。
3、对操作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需要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4、机具设备由专人检查,保证其完好率,并制定施工机具设备的保养制度。 5、劳动保护用品在开工前按要求发放到员工手中。 8.2.2 坠物落入孔内的预防措施
许多工程施工时,挖孔工人为图方便,常常将挖出的土在孔边堆得很高,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在对工人进行管理的同时,应安排专人把挖出的土石方及时运离孔口,且不得堆放在孔四周1米范围内。另外,井下作业必须戴安全帽,提土时,施工人员需密切观察提升情况,做好安全防范,防掉土或石块伤人;在井内必须设有可靠的上、下安全联系信号装置。
8.2.3 人落入孔内的预防措施
当桩开挖深度大于5m后,需设置井下防护罩,具体做法同井盖,成半圆形,设置于孔底作业人员之上2m左右,跟随开挖深度下降,用于孔底人员防护用,这样也达到了安全防护的作用。另外,为了防止施工人员在上下时坠落,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人员或踩凸缘上下桩孔,挖孔人员安全带背部挂环上需钩挂上高空防坠落器后,使用安全爬梯上下,同时为防止井口作业人员坠入孔内,井口作业人员应挂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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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触电的预防措施 施工过程中使用潜水泵进行抽水,抽完水后才允许挖孔,严禁边抽边挖,并且采用15mA的漏电保护器。为便于孔内作业人员安全的施工,孔内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防水照明灯具或者安全矿灯。
8.2.5 塌孔产生的原因、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
1、塌孔是人工挖孔桩施工中对工人的生命安全最大的威胁之一,其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地下水渗流比较严重;
(2)混凝土护壁养护期内,孔底积水,抽水后,孔壁周围土层内产生较大水压差,从而易于使孔壁土体失稳;
(3)土层变化部位挖孔深度大于土体稳定极限高度;
(4)孔底偏位或超挖;孔壁原状土体结构受到扰动、破坏;松软土层挖孔,未及时支护;
2、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
(1)有选择地先挖几个桩孔进行连续降水,使孔底不积水,周围桩土体粘聚力增强,并保持稳定;
(2)尽可能避免桩孔内产生较大水压差; (3)挖孔深度控制不大于稳定极限高度; (4)防止偏位或超挖;
(5)在松软土挖孔,及时进行支护;
(6)对塌方严重孔壁,用砂、石子填塞,并在护壁的相应部位设泄水孔,用以排除孔洞内积水。
8.2.6 桩孔内有毒气体逸出致使人员窒息的预防措施
在挖孔过程中应进行有毒气体检测,采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进行监测。当孔内空气污染物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规定的三级标准浓度限值,且无通风措施时,不得人工挖孔施工。
人工挖孔桩深度超过4m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每隔2小时出孔休息,并用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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