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细则
(试 行)
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和专业培养方案,本科学生的修习学分由Ⅰ和Ⅱ二大类组成。Ⅱ类学分主要用于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每位学生至少完成8学分方可毕业。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为了更好地实施Ⅱ类学分,规范Ⅱ类学分的认定,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Ⅱ类学分认定的内容:(一) 专业见习(单课性见习除外)
专业见习是培养方案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的、了解社会、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环节,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并能为后阶段的专业实习打下一定的基础。每个专业都应安排专业见习工作,以使学生了解、认识专业教学的目的,教师教育类专业还应安排一定时间的教育类专业见习活动。
(二) 服务性学习
服务社会是大学的重要功能之一。服务性学习是指学生利用已掌握的知识开展对社会的服务,并通过服务过程对所学东西进行积极反思的有组织的活动。服务性学习将学生的课堂学习与现实社会的问题和需要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和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
(三) 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
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主要是指: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理论学习型和学术型社团活动以及各类竞赛、科研(成果)获奖等。
(四) 职业资格证书
学校鼓励学生为拓展职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而参与各类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对于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学分。
(五) 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
主要是指各专业学生大四前开展的学年论文、学生的科研立项及其他有组织的科研训练等。
(六)社会实践活动
1.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计划和实际实施情况获得相应学分。
2.学科、专业性实践内容是指:专业基本技能训练,以及各类考试等活动,是学生掌握专业基本技能和提升专业素质的重要环节。
二、Ⅱ类学分评分依据和细则:
(一) 专业见习:按计划要求高质量完成专业见习、教学考察任务的,每周计1学分。学分认定具体由学院依据学生完成的情况及相关表现进行综合评定。专业见习的时间、具体要求由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予以安排。
(二) 服务性学习:学院根据学校安排逐步开展服务性学习的试点(如阳光家教),并不断地进行总结、推广。参与服务性学习的学分评定参照专业见习,一周计一学分。
2、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累计8次以上记为1学分,由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记录、统计及认定。图书馆志愿者,累计8次以上记为1学分。
(三) 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
1.参加由学院认定的理论学习型和学术性社团活动满一年,并能够正常参加活动,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取得一定成果或考核合格的,可获得2学分。
2.参加学术活动,获立项并结题1次,计1学分,需提供指导教师证明材料。
3.校级(含)以上竞赛获奖
校级(含)以上竞赛获奖是指以正式发文、公告为准的各级各类竞赛,以取得证书为准。各级别竞赛获奖奖励学分见下表:项目
获奖等级国家特等国家一等
学科竞赛
国家二、三等、省特等国家优胜或鼓励奖、省一
等
省二、三等、市一等市二、三等、校二等以上
4.科研(成果)获奖
科研(成果)获奖是指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被收录在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中的作品(也可凭录用通知书);经认定的各种软件、课件等。科研(成果)获奖奖励学分见下表:
321
学分654
备 注
注: 2人合作按6:4分成;3人合作按5:3:2分成;4人以上者,主要完成人占一半,其余均等分。认定分值每项每人最低为0.5分。毕业时累计后,四舍五入计算学分。
项目获奖名称和等级国内一级学术刊物
学分753355
备 注
注:多人合作项目学分计算办法:2人合作按6:4分成;3人合作按5:3:2分成;4人以上者,主要完成人占一半,其余均等分。认定分值每项每人最低为0.5分。毕业时累计后,四舍五入计算学分。
论文软件课件
国内二级学术刊物一般学术刊物(含院报)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集
开发、研制开发、研制
(四) 职业资格证书:
1、考取“导游资格证书“(包括外语导游),“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或“全国翻译证书”或“中高级口译证书”,均可以获得2学分。获得其他被国家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除外),经学院认定也可获得相应学分。
2、等级考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及以上,均可获得1学分。计算机等级考试:在校期间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的,记为1学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甲以上的,记为1学分。(师范生普通话和教师资格证不列入二类学分范围。)
(五) 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根据学院要求完成学年论文并考核合格的,可获得2学分;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需我院教学委员会认定)1篇以上,或在报纸、杂志、期刊等刊物公开发表文学创作或文学评论8篇,可获得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百篇必读书目工程中,每学年组织一次测试,三次测试均合格且阅读量达到核定数量,可获2学分。
(六) 社会实践活动:
1.参加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活动
时间在7天以上的,计1学分。
2. 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最多不超过2学分。
(七) 其它符合《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文件中规定的项目,按照该文件执行。
三、Ⅱ类学分的认定及申报:
(一) Ⅱ类学分获得的对象为在校本科生,时间跨度为在校期间。
(二) 每位学生在大学期间要根据本文件规定的六方面内容进行实施。每位学生除必须完成2个学分的专业见习内容外,还应有选择性地至少实施其它二方面的内容。Ⅱ类学分累计达到8学分方可毕业。
(三) Ⅱ类学分的申报
1.专业见习、学年论文、教学考察由学院教务科直接申报。2.服务性学习(如学院统一组织、和专业密切相关的志愿者活动、阳光家教等)、理论学习型和学术型社团活动、暑期社会实践等内容,由学院团委直接申报。学生参加学术讲座或报告会所获得的学分,由学院团委做好记录。
3.对于其它体现学生个性的内容:如学院组织的公益性活动、社团活动、学科竞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报纸、杂志、期刊上公开发表文学创作或评论,职业资格证书、科研训练等等,由学生登陆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学生网上申报之后,应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学院团委办公室,以便学院及时进行审核。
(四) 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得的奖励学分可充抵专业任选课学分;获得综合素质类获奖的学分可充抵为公共任选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