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的纪律处分方法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团员的纪律处分方法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做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团籍。
团的纲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团的基本任务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团的性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团员的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团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发展团员的程序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申请人的思想、表现和
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
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孝心献给父母诚心献给职业信心留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