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重庆市规划展览馆
布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4]14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5.24 【实施日期】2004.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 关于重庆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4]14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规划局拟定的《重庆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重庆直辖以来,我市经济建设突飞猛进,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为集中展示重庆市各地区、各行业规划建设的辉煌成就,描绘城市发展的美好蓝图,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家园的热情,帮助来渝投资、考察、观 1 / 3
光者全面了解重庆市情,2003年底市委、市政府决定筹建重庆市规划展览馆,并将其确
定为十大社会文化设施项目和迎接2005年亚太地区城市市长峰会的重点工程之一。为了确保高标准、高水平、快速度建成国内领先、西部一流的规划专业展览馆,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布展指导思想
利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采用图文说明、模型陈列、计算机演示、影视互动等表现形式,集中宣传展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直辖以来重庆城市规划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城市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示具有山水园林城市特色和丰富人文自然景观的重庆城市形态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充分体现城市·环境·人文·发展的展览主题。 二、布展原则
坚持总体概括与重点展示相结合、科学系统与生动直观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参与互动相结合、精致美观与经久耐用相结合、高科技与人性化设计相结合、固定陈列与机动展示相结合的原则。 三、布展定位
运用宏大的场景、翔实的资料、艺术的构思、高科技的手段,生动形象地展现重庆发展历程、发展成就和发展前景,建成集宣传、教育、接待、观光、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科技含量较高的、比较现代的规划专业展览馆,使之成为重庆城市社会文化设施的一大品牌。它的功能定位是:
(一)宣传重庆的窗口。展览馆将直观、立体、全面、系统地展示重庆城市发展脉络、改革开放成就和未来发展蓝图,向世界敞开一扇认识重庆、了解重庆的窗口,向世人展示重庆直辖以来飞速发展、蓬勃向上的活力,让人们对重庆城市发展进程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二)市情教育的基地。展览馆将通过陈列展览和讲解服务,为全市人民提供一个市情 2 / 3
教育和城市规划知识教育的基地,使人们了解重庆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激发全市人民
继往开来的自豪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把重庆建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历史使命感,增强为之努力奋斗的动力。
(三)接待来宾的“客厅”。展览馆作为全面推介重庆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富有十分鲜明的地方特色。它既是重庆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又是市委、市政府接待国内外宾客的重要场所。它既能帮助中外宾客和外来投资考察者比较全面地认知重庆、熟悉重庆,又能为吸引外商积极投资重庆、建设重庆发挥重要而特殊的作用。
(四)旅游观光的景点。展览馆地处朝天门广场,这里两江汇聚,朝向东方,是重庆走向未来、走向世界的象征。这里可以左观江北,右看南岸的滨江景色,远眺大江东流,必将成为都市区旅游的新靓点。
(五)展览交流的平台。展览馆汇集了重庆城市规划建设的最新资料、最新成果,展示内容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等特点,展览馆内设置了长江会议厅和多功能展示厅,还有规模较大的停车场,是举办大型展览和相关学术交流活动、招商引资活动较为理想的场所。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