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污水处理厂(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六年十月
1项目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特区的污水处理率,改善特区内近海海域的水环境质量,加快政府“净、畅、宁”工程建设的步伐,以达到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深圳市水务集团根据市政府的决定,计划建设福田污水处理厂。
福田污水处理厂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片区,福田汽车站以南、滨海大道以北(图1)。项目总规模为60万m3/d,一期工程(2010年)总处理废水40万 m3/d,采用MUCT处理工艺,生物脱氮化学除磷,污泥处理采用离心浓缩、脱水一体机,工程采用地下方案,全部污水处理工序位于地下,处理过程产生臭气环节加盖封闭后经过集中管道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进行除臭,处理后的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深圳湾作为景观用水。
福田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总投资约为6.8亿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符合《深圳市污水系统布局规划》(2000-2020)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图1 福田污水处理厂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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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⑴项目区内水环境现状
深圳湾水质超过《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 ⑵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评价
已有资料和现状监测表明,监测点SO2、H2S、NH3、NO2和PM10的标准指数均<1,说明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各指标均未超过所属功能区的标准。
⑶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其评价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受项目附近交通的影响,项目区内及附近敏感点昼、夜噪声均超过该区所属的2类噪声功能区要求。
⑷固体废物环境质量现状及其评价
施工地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得到了良好的处置。 ⑸植被及水土保持现状及其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目前为城市建设区,没有天然植被覆盖,仅存在杂草和人工种植的灌木,基本没有水土流失现象。
综合评价,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3 水环境影响评价
⑴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面的水土流失对水环境可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 的产生量不大,采取合适措施进行沉淀后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对深圳河水体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⑵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项目本身产生的污水近120吨/日,排入本污水厂进行处理;项目区初期雨水拦截后进入该再生水厂,初期地表径流对河流水体不会产生影响。
项目服务区每天40万吨的污水经该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进入深圳湾,为深圳湾水体生态系统的恢复和水体景观的改善创造了条件。
4水土流失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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